拼音:
注音:
繁体:
汉字整形,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对此有网站进行了网络调查,在该项调查中,新浪网网友反对率已超过70%。
汉字整形-概述
汉字整形,2009年8月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立即引起了广泛争论:《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提”;“唇”字的厂字头由半包围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亲”“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捺”。
汉字整形-具体内容
①“琴、瑟、琵、琶”的上左和“徵”的中下部件“王”最后一笔横变提
②“魅”的右部件和“籴、汆、褰、衾”的下部件的末笔捺变点
③“巽(撰、馔、噀同)”的上左部件“巳”的最后一笔竖弯钩变竖提
④“亲(榇同)、杀(刹、脎、铩、弑同)、条(涤、绦、鲦同)、茶(搽同)、新(薪同)、杂、寨”下部件“木”的竖钩变竖
⑤“恿”的上部件和“瞥(弊、憋同)”的上左部件中横折钩变横折
⑥“蓐、溽、缛、褥、耨、薅”中的部件“辱”以及“唇、蜃”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
⑦“毂”的左下部件“车”上添加一短横
汉字整形-征求意见
某网站就此进行的相关调查中,多达87.14%的网友表示明确反对。如此一边倒的意见反馈,恐怕出乎国家语委的意料。一个据闻“历时八年”、“经过专家全盘考虑、反复研究才得以出台”的局部性汉字“技术改良”方案,因何如此不受欢迎?
2009年8月12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根据学术界反复讨论的结果,教育部决定汉字原则上不恢复繁体,这一表态终结了一段时间以来汉字简繁之争。同日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瞬间引起另一轮争论:正在征求意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对此,有网站进行了网络调查,在该项调查中,多数网友表示反对。
一个颇有趣的现象是在很多文化领域,文化精英主义“高雅”“深刻”云云的诉求路径,往往对应的是内容结构上的复杂化包装。繁体字是一例,新诗创作中的去“口语化”、朦胧晦涩化倾向亦如是。形式上的繁复庞杂是否必然意味内涵意义上的高雅深刻?想必不言自明。如同其他社会领域的相关游戏规则,关于文化阐释权、文化话语权的公开博弈其实不乏积极意义。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一博弈过程呈现最真实的主流文化诉求、还原最具广泛代表性的文化生态,而非精英思维、文化垄断下的闭门造车或自我中心主义的文化技术改良?
汉字整形-网友观点
信任危机
专家信任危机当然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在公众的权利意识高涨的语境下,精英化的垄断性阐释(及其结论)正遭遇越来越频繁的大众“抵抗”,而部分社会行业领域出现的专家为特定利益群体代言的逐利倾向,则让这一信任危机经常处于紧绷状态。更何况,与某些具有特定专业知识门槛的行业领域不同,汉语言文化属于基础性知识类别,加之其天然的大众属性、民族属性,其引起大范围、激烈的民间情绪反弹,实为必然。
整形背后
而44个“整形”汉字背后,其实还透射着有关文化阐释权、文化话语权之争。不无巧合的是,纵观汉字的衍变发展过程,同样可以看到这一布迪厄所说的文化权力动力学的推动作用。
文字学角度
从文字学的角度看,汉字千年演变的逻辑结果,最突出的表象便是由繁至简的结构简化史。从甲骨文、金文演变为篆书,继而变为隶书、楷书,总体发展趋势便是由繁到简。这一简化过程,恰好伴随着文化权力、文化话语权由小众垄断直至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秩序结构调整。到目前为止,公认较早成型的简体字,出现于南北朝时期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开始普遍使用。值得一提的是,简体字最早被称为“俗”体字。显而易见,彼时,它背负着文化精英主义相对偏激和自负的价值嘲讽。但文化的生命力一旦走向自由释放之路,其历史归宿往往出人意料。简体渐渐取代了繁体、“俗”最终击败了雅,并占据了大众文化市场的主流。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文化以外的因素在发挥影响,比如特定时段国家政治权力的介入推动等。事实上,恰是由此导致的汉字文化自然演变的非彻底性、非纯粹性,为日后汉字文化的简繁之争埋下了伏笔。
文化权力
在布迪厄看来,文化趣味的区隔(如高雅/通俗、深刻/肤浅等)实际上反映着一种文化权力关系。透过汉字文化,同样也能看到它的现实表现。在许多繁体字的拥趸眼里,繁体字更接近它的造字精神本源,更能传神达意,同样,也更有文化内涵和文化张力;至于实用性、可操作性则被其置于次要位置。这一纯艺术化倾向,必然面临可行性质疑:文字的主要功能,究竟是负载信息的符号工具、交流工具,还是文化信仰和艺术表现对象?芭蕾舞姿美轮美奂,但能苛求所有人都踩着它的韵律出行吗?
汉字整形-官方解答
教育部以《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专家工作组的名义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通用规范汉字表》问题解答”,表示《通用规范汉字表》对宋体字的字形进行了微调,主要是取得宋体字笔形变异上的一致,并公布了调整的四大原则。
这四大原则,包括尊重汉字结构、考虑宋体风格、遵循统一规则以及严格控制特例等。经过对字形的调整和美化,进一步取得了宋体字笔形的一致,使字形更趋于规律性、系统性。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副主任刘志基参与了意见的征询,他说:“此次修改在较大的范围内征求了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表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大势所趋,此次改动符合文字内在的合理性。
汉字整形-老师意见
就44个汉字“整形”问题,早报记者走访沪上参与意见征询的专家、汉语言文字学者以及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学生后发现:“反对”的声音并没有像网友一样“一边倒”。大家更关心的是,突然“改字”,能不能推广?
上海鲁迅中学的语文教师时颖表示:“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我们就是按照书法规则来教学生的,‘琴’字上左的‘王’字用提的写法,已是业内共识。”
复旦附中语文特级教师缪美萍则告诉记者,她觉得这样的“改字”没有必要,现在网络普及,打个读音一样的字代替,久而久之,反而不记得原来的字应该怎么写了。
几乎所有的语文教师都表示,汉字牵一发而动全身,虽然是简单的笔划不同,但教学、出版、电脑程序等全部会跟着改变。“如果要改就全都改,不然只会加重老师教和学生学的负担。”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主任刘钊教授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文字的变化是随着环境的改变以及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调整和修改都要根据大众的用字习惯,如果轻易的更改反而容易引起混乱,而且一旦修改个别文字,会引发一连串的反应,电脑字库印刷字体都要随之改动,这样不利于形成文字使用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汉字整形-教育部解读
8月19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对近日在网上热议的“调整44个汉字写法”做出了最新解读。解读中称此次调整汉字写法的主要原则是为取得与宋体字笔形变异的一致,其他主用字体(仿宋体、黑体、楷体)与非主用字体,以后再逐步进行调整。 据介绍,此次字形调整共有尊重汉字结构、考虑宋体风格、遵循统一规则、严格控制特例4个总原则。在总原则的指导下,此次调整中制定了横变提、竖变撇、捺变点、竖弯钩变竖提和竖钩、横折钩去钩5类笔形规则。经过对字形的调整和美化,进一步取得与宋体字笔形的一致,使字形更趋于规律性、系统性。
此次公布的44个汉字的调整包括“琴”字上左部最后一笔横变提,“衾、汆”等字下部件末笔捺变点,“亲、杀”等字下部件的竖钩变竖,“唇、蜃”等字由半包围结构改为上下结构等。
汉字整形-反应
调查:逾八成认为“穷折腾”
“44个汉字写法可能调整”,网友怎么看?昨日,腾讯大成网展开网络调查,截至昨日19时,有超过500名网友参与调查。
其中,87.14%网友表示反对,认为此举纯为“这不穷折腾人吗?”;仅有2.69%的网友赞同,认为修改原因有理可依;另外有7.29%参与调查的网友持观望态度,但“希望有关方面仔细斟酌”,另有2.88%的认为无所谓,“反正现在都改用电脑了”。
声音:要改就统一,否则就别动
网友“踏叶逐风”认为,“文字是文明的重要标志,可不断补充、完善,但对成型的、广泛使用的文字轻易改动,不可取。”另一位网友“禾水尹”也提到,现在是信息时代,要修改,涉及的面太广,会引起文字混乱。
网友“兰花草”反问:“如果真的那样改,‘小’是不是该改成‘竖撇捺’呢?”她认为,要改就全部统一,不改就不要动,“一些改一些不改,我们这些都懵了,以后辅导娃娃写字都有问题。”
观点:汉字“整形”需慎行
据有关部门介绍,此次编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历时8年,经过专家全盘考虑、反复研究才得以出台。但是,已经广为人们接受并广泛使用的常用字要不要改、怎么改,恐怕不能光考虑专家们所说的汉字“字理”问题,更重要的要看应用是否方便。
汉字是一种负载信息的书面符号。只要人们普遍愿意使用并能明白其表达的意思,这样的汉字就很好地完成了它的使命,无须修改;反之,那些容易让人产生歧义,或者书写不方便的汉字就需要修改。综观此次 “整形”的44个汉字,绝大部分都具有通行度高、易于识别的特点,何必改头换面呢?
此次推行新字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方便信息储存和管理,但是,一些字在“整形”后反而不规律、不统一,给应用徒添麻烦。例如“刹”和“铩”字中的“杀”字写法本来相同,在修改后写法却不一致了。这说明,此次修改在字的选择上并不成熟。
在50多年简体汉字的使用过程中,无论是新词的添加还是异体字的规范,每一次调整和改进都是建立在符合人们普遍的文字审美和使用习惯上。《通用规范汉字表》尚在征求意见阶段,44个汉字要不要“整形”,值得有关方面仔细斟酌。
汉字整形-背景知识词条
为了便于非文字学专业的人更好的理解字表。所列举的词语有的未必只限于表述汉字,其他文字也应涵括,但这里皆把它当作汉字的专有术语来解释。
1.字集:按照一定原则选出的一定数量汉字的集合。比如1988年1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就是一个一般社会领域最常用汉字的字集。
2.字量:文字的数量,一般指某一特定范围使用到的汉字的数量。比如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字量是7000个。《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总字量为8300个。
3.字形:汉字的外形,即单个汉字在空间展现出来的形貌。比如“王”由三横一竖组成。
4.字级:在一个一定数量的汉字集合内部,根据使用频率和流通程度等属性确定的字的级别。比如,1988年1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字3500个,其中又分为两个字级:前面2500个是常用字,后面1000个是次常用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分为一级字、二级字、三级字3个字级。
5.字用:汉字在书面作品中使用的情况。确定字用依据的是汉字具体的使用职能。记录同一个词的不同字形可算同一个字(比如说“泪”和“涙”是同一个字);记录不同词的相同字形则可算不同的字(比如“体”,古代读bèn,表示愚笨;现代读tǐ,表示身体,二者虽然形体相同但可算两个字)。
6.字样:《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文件中所使用的“字样”是指汉字的外部样态。凡是汉字中的线条、图素、笔画在数量、交接方式、位相或体式等方面具有差异,也就是不能同比例重合的字,都属于不同的字样。比如说“泪”和“涙”是两个字样,因为它们的外在形态不同,但字用没有区别,因为它们的职能相同,都是记录汉语中“眼泪”这个词。再比如,“户-户-戶-户-户”五个形体也是5个不同的字样,只是其间的差别主要由于字体风格形成。总之,“字样”描述的是每个字的外形。
7.字频:汉字的出现频率,即某个汉字在一定语料中使用(出现)的次数与样本总字数的比率。比如在一个一万字的文本中, “的”字一共出现过415次,那么“的”字在该文本中的字频便是4.15%(415÷10000×100%=4.15%)。
8.字序:汉字在辞书和各种索引中的排列顺序。汉字的字序主要有音序和形序。比如“天、地、人”三字,按形序(笔画序)排列应该是“人(2画)、天(4画)、地(6画)”,按音序排列应该是“地(di)、人(ren)、天(tian)”。几个字笔画相同时,则依照笔顺的先后顺序排列(笔顺的先后顺序是横1、竖2、撇3、点4、折5),如“文、王、队、日、午”五个字全是四画,起笔分别为点、横、折、竖、撇,依照笔顺则应排列为“王、日、午、文、队”。
9.类推简化:某个字形简化了,当这个字作为其他字的构件时如果也可以跟着简化,就形成类推简化。《简化字总表》规定其第二表中的132个简化字和12个简化偏旁,可以类推简化。比如“嚴、龍”简作“严、龙”,“儼、壟”可以类推简化作“俨、垄”;“車”简作“车”,则以“車”为偏旁的“軌、軍、庫、載”可以类推简化为“轨、军、库、载”。
10.有限类推:类推简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实行的就是有限类推,即凡收进字表的字如其字形是繁体,都依据《简化字总表》规定的原则而类推简化。而字表以外的字,不管其形体是否含有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形,都不再类推简化。比如“驦、驌、鸘、鷫”四字收进了字表,依据类推简化原则,将们分别简化为“骦、骕、鹴、鹔”。与其相对的说法是“无限类推”,也就是某个字不管其现在是否使用,只要其形体含有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形,都类推简化。比如“驡”现在基本不用,但因为“龍”简化作“龙”、“馬”简作“马”,于是把“驡”类推简作“龙+马”。无限类推学术界不赞成,主管部门也已明确否定。
11.异体字:“异体字”是与“正体字”相对的概念。音义和使用功能相同而字形不同于正体字的汉字。例如,“峰-峯”、“凳-櫈”、“朵-朶”、“泪-涙”等字组中,后者皆为前者的异体字。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其职能不由正体字承担,是汉字的冗余,给记忆带来负担,所以有必要限制其使用。
12.宋体字形:宋代刻版印书通行的字体。结构方正匀称,横细直粗,便于刻版,阅读醒目,是16世纪以来汉字的主要印刷体。当前出版物上的常用字体,除宋体外(如:小),还有仿宋体(小)、楷体(小)、黑体(小)等。
1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新中国第一个汉字规范,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该表内列810组字,每组最少2个字,最多6个字,共1865字。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比如“橹—艪艣樐”为一组具有正字与异体字关系的字,该表将“橹”定为正字,“艪艣樐”是淘汰的异体字。该表发布后,不仅精简了汉字的字数,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汉字使用中的字体混乱现象。
14.《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5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进行汉字字模标准化工作,以统一印刷字体和手写正楷体的笔画结构,精简偏旁部件的种类,确定汉字的标准字形,并把它作为书写的规范和设计印刷、打字字模的标准,以利学习和使用。1956年9月,标准字形研究组编成了《标准字形方案(草案)》,1957年对该草案进行修改并更名为《汉字字形整理方案(草案)》,1959年初步定稿;1960年5月,在前表的基础上又编成《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1962年3月,文化部决定把整理字形的工作确定在印刷通用汉字的范围内,并改名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整理字形的原则是:①宋体楷化;②字形结构和笔势尽量服从横写的需要;③折笔尽量改为直笔;④连结个别笔画结构;⑤精简偏旁的数量;⑥按读音分化原有部件。1964年5月,字形整理组拟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发布实施。收印刷通用汉字6196个,并给每个汉字规定了笔画数、结构和笔顺。经过对字形的调整和美化,进一步取得了宋体字笔形的一致,使字形更趋于规律性、系统性。
15.《简化字总表》: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3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总表》分成三个表。第一表所收的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这些字的繁体一般都不用作别的字的偏旁。个别能作别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简化字简化。如“習”简化作“习”,但“褶”不简化作“衤+习”。第二表所收的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986年10月,国家语委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布了《简化字总表》,并作了个别调整。调整后的《总表》,实收简化字2235个。
1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目的是为了适应语文教学及其他方面的需要。字表分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两个部分。选字原则是:①根据汉字的使用频率,选取使用频率高的字;②在使用频率相同的情况下,选取学科分布广、使用度高的字;③根据汉字的构字能力和构词能力,选取构字能力和构词能力强的字;④根据汉字的实际使用(语义功能)情况斟酌取舍。其后,国家教委颁布的基础教育教学大纲规定基础教育阶段的识字量为3500字,完全等同于本字表。
17.《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88年3月25日发布。共收7000字,包括《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3500字。本表的制订,主要依据1965年颁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根据实际需要,删去《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的50字,增收854字。同时,本表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确定的字形标准,规定了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其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即以此表为准。
18.语料库:应用计算机技术存储语言材料的总汇。语料范围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专项的,如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收1919-2002年的语料9100万汉字)。语料库的容量大小和编制体例可根据需要设计,内容也可以及时更新补充。
19.《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GB13000.1字符集是指国家标准汉字编码字符集,共20902个汉字。《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由国家语委1999年10月1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编号为GF3003-1999。它是按笔画排序的汉字字序规范,主要用于汉字的信息处理、排序检索、辞书编纂等方面。
20.历史通用字形:即在历史上已经通行的汉字。一般指《康熙字典》之后、特别是《中华大字典》(1915年)之后的字形。使用历史通用字形的原则:字形要有历史上使用过的依据;有多个字形可以采用时,要尽量选取通行度高、易于识别的字形。这个概念主要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文章中需要使用非常生僻的字,要使用历史上已经通行的字形,不要生造新字或乱改字形(包括类推简化),以免增加汉字的繁复程度。比如“壣”“蘹”未收入字表,如果写作时确需使用,则不能将其简化为“土+联”“艹+怀”,也不能写成其他新造形体,而要使用古书中所使用的原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