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

周易郑康成注

作者:应麟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一

周易鄭康成註 易類

提要:臣等謹案周易鄭康成註一卷,宋王應麟編。應麟字伯厚,慶元人,自署浚儀,葢其祖籍也。淳祐元年進士,寶祐四年復中博學鴻詞科,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事迹具宋史,儒林傳。案,隋志載鄭元周易註九卷,又稱鄭元王弼二註。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註盛行,鄭學寖微。然新唐書著録十卷。是唐時,其書猶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宋崇文總目惟載一卷案中興書目今不傳,此據馮椅易學所引,所存者僅文言、序卦、説卦、雜卦四篇,餘皆散佚。至中興,書目始不著録,則亡於南北宋之間。故晁説之、朱震尚能見其遺文,而淳熙以後,諸儒即罕所稱引也。應麟始旁摭諸書,裒為此帙,經文異字亦皆並存。其無經文可綴者,則總録末簡。又以元註多言互體,併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考元,初從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從馬融,受費氏易,故其學出入於兩家。然要其大

子夏易传

作者:卜子夏



《子夏易传》一为二卷,一为十一卷。旧本题卜子夏(前507一?)撰。子夏姓卜名商,春秋末晋国温(今河南温县)人,孔子学生,为莒父宰。孔子死后,到魏国讲学,主张国君要学习《春秋》,吸取历史教训,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等观点’,李克、呈起都是其弟子,魏文侯也尊以为师,相传《诗》、《春秋》等儒家经典就是由他传授下来的。学术界历来主张,此书为后人伪撰,而托附于子夏名下,《四库全书总目》认为“其伪中生伪,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书”。《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二卷本,其实是魏晋间大兴《易》学之风时为当时人所伪撰而流布于世。据《唐会要》载“开元七年诏”,当时因《子夏易传》无传习者,遂令儒官详定,刘知已认为,此书不见于《汉书·艺文志》,至梁阮孝绪《七录》始有著录,作六卷,或云韩婴作,或云丁宽作,而至为,可疑。司马贞认为,刘向《七略》有《子夏易传》,但其书久佚,晋荀勖《中经簿》有《子夏易传》四卷,或云丁宽,是其已怀疑非子夏所撰。因此,唐玄宗采纳了刘、司马氏的建议,而停止向学校颁行。代宗以年,此本亡佚。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中有辑佚本。今所传十一卷本,始为晁说之《传易堂记》所著录,其称“今称《子夏传》者,乃唐张弧之《易》。据此,则今本应是张弧伪撰。弧为唐末人,曾官大理寺评事。其书以王弼《周易注》为底本而说以义理,所说义理,大致上以儒家“王道”的社会政治思想与《周易》经文相附会。迨朱彝尊作《经义考》,证以陆德明《经典释文》、李鼎祚《周易集解》及王应麟《困学纪闻》所引诸条目,则于今本全无,知张弧伪撰之书又遭后人增削伪纂,并又多衍出一卷,为十一卷。因此,今本《于夏易传》不但不是子夏所撰,亦并非完全为张弧所撰,云其出自众家之手,可谓不诬。二本虽为伪造,但其内容却有—定的参考价值,孕含了较多汉唐时期的《易》学思想,《四库全书总目》云“案说《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书”,故其对研究、探讨《周易》古义,二本参稽,仍为它书所不可替代。二卷本除为马国翰所辑外,《汉学堂丛书·经解·逸书考》中亦有考辑。今本则有《四库全书》本,《通志堂经解》本及《学津讨原》本等。

泰泉乡礼

作者:黄佐

  《泰泉乡礼》七卷,明黄佐撰。佐字才伯,泰泉其号也。香山人。正德辛巳进士,官至少詹事。事迹具《明史。文苑传》。佐之学虽恪守程朱,然不以聚徒讲学名,故所论述,多切实际。是书乃其以广西提学佥事乞休家居时所著,凡六卷。首举乡礼纲领,以立教、明伦、敬身为主。次则冠婚以下四礼,皆略为条教。第取其今世可行而又不倍戾于古者。次举五事,曰乡约、乡校、社仓、乡社、保甲,皆深寓端本厚俗之意。末以《士相见礼》及《投壶》、《乡射礼》别为一卷附之。大抵皆简明切要,可见施行,在明人著述中犹为有用之书。视所补注之《皇极经世》支离曼衍、敝精神于无益之地者,有空言实事之分矣。

毛詩

作者:无

毛詩
简介暂缺

仪礼

作者:无

《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三礼。《周礼》又称《周官》,讲官制和政治制度。《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礼记》则是一部秦汉以前儒家有关各种礼仪制度的论著选集,其中既有礼仪制度的记述,又有关于礼的理论及其伦理道德、学术思想的论述。这里,仅就有关《仪礼》一书的一些问题作一些简要的说明。

《仪礼》的篇数与作者今《十三经注疏》本《仪礼》,共十七篇,目次如下:

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礼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彻第十七这个次序,为汉刘向《别录》所列。据文献记载,汉武帝时,在孔壁中发现《古礼》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汉初经生所传十七篇《仪礼》相同,但多出三十九篇。此三十九篇礼文久佚,学者称之为《逸礼》。由此便产生一个问题:十七篇《仪礼》是不是一个残本。一种观点据此认为,十七篇《仪礼》是一部残缺不完之书。另一种观点正与此相反,认为十七篇《仪礼》并非一不完全的残本,而是一部完备的著作。清人邵懿辰《礼经通论》对此有很详细的论证。《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观今本《仪礼》十七篇,《昏义》所说作为“礼之大体”的上述八项内容,皆完整无缺。另外,《礼记》中有很多篇是直接解释《仪礼》的。

《礼记》有《冠义》释《士冠礼》;有《昏义》释《士昏礼》;有《问丧》释《士丧礼》;有《祭义》、《祭统》释《郊特牲》、《少牢馈食礼》、《有司彻》;有《乡饮酒义》释《乡饮酒礼》;有《射义》释《乡射礼》、《大射礼》;有《燕义》释《燕礼》;有《聘义》释《聘礼》;有《朝事》(《大戴礼记》)释《觐礼》;有《丧服四制》释《丧服》,都不出《仪礼》十七篇之外。由此可见,今本《仪礼》,应该说是一部体系和内容完备的著作。邵懿辰认为,“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礼器》),古来之礼,不止此十七篇,亦不止《汉书。艺文》

新本郑氏周易

作者:恵棟

提要《新本鄭氏周易》三卷,國朝恵棟編。棟字定宇,長洲人。初王應麟輯鄭元易註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畧。於經籍頗為有功,然皆不著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註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徴,極為詳。核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復搜採羣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繋辭傳補十四條,説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而别據元周禮臣太師註作十二月爻辰圖,據元月令註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宻實勝原書。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尚书

作者:无

《尚书》约成书于3000年前的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最早时它被称为《书》,到了汉代被叫做《尚书》,意思是“上古之书”。汉代以后,《尚书》成为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所以又叫做《书经》。这部书的写作和编辑年代、作者已很难确定,但在汉代以前就已又了定本。据说孔子曾经编纂过《尚书》,而不少人认为这个说法不可靠。 《尚书》所记载的历史,上起传说中的尧虞舜时代,下至东周(春秋中期),历史约1500多年。它的基本内容是古代帝王的文告和军臣谈话记录,由此可以推断作者很可能是史官。《尚书》作为我国最早的政事史料汇编,记载了虞、夏商、周的许多重要史实,真实的 反映了 这一历史时期的天文、地理、哲学思想、教育、刑法和典章制度等,对后世产生过重要影响,是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珍贵史料。

《尚书》用散文写成,按朝代编排,分成《虞书》、《夏书》、《商书》和《周书》。它大致有四种体式:一是“典”,主要记载当时的典章制度;二是“训诰”,包括君臣之间、大臣之间的谈话和祭神的祷告辞;三是“誓”,记录了君王和诸侯的誓众辞;四是“命”,记载了帝王任命官员、赏赐诸侯的册命。《尚书》使用的语言、词汇比较古老,因而较难读懂。

流传至今的《尚书》包括《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两部分。《今文尚书》共二十八篇,《古文尚书》共二十五篇。从唐代以来,人们把《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混编在一起后来经过明、清两代的一些学者考证、辨析,确认相传由汉代孔安国传下来的二十五篇《古文尚书》和孔安国写的《尚书传》是伪造的因此被称为《伪古文尚书》和《尚书伪孔传》。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已成为定论。 现存二十八篇《今文尚书》传说是秦、汉之际的博士伏生传下来的,用当时的文字写成,所以叫做《今文尚书》(《古文尚》用古代文字写成)。其中《虞夏书》四篇,《商书》五篇,《周书》十九篇。我们选录的是《今文尚书》,不包括书《古文尚书》。原文主要依据清代阮元校订的《十三经注疏》注释和译文广泛参考了研究《尚书》的各种专著。

周易集解

作者:李鼎祚

唐李鼎祚撰。鼎祚《唐书》无传,始末未详。惟据《序》末结衔,知其官为秘书省著作郎。据袁桷《清容居士集》载“资州有鼎祚读书台”知为资州人耳。朱睦《序》称为秘阁学士,不知何据也。其时代亦不可考。《旧唐书·经籍志》称录“开元盛时四部诸书”而不载是编,知为天宝以后人矣。其书《新唐书·艺文志》作十七卷,晁公武《读书志》曰:“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无所亡失。”岂后人并之耶?《经义考》引李焘之言,则曰:“鼎祚《自序》止云十卷,无亡失也。”朱睦《序》作於嘉靖丁巳,亦云《自序》称十卷,与焘说同。今所行毛晋汲古阁本乃作一十七卷,《序》中亦称王氏《略例》附於卷末,凡成一十八卷。与诸家所说截然不同,殊滋疑窦。今考《序》中称“至如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经注《文言》,书之不尽,别撰《索隐》,错综根萌,音义两存,详之明矣”云云,则《集解》本十卷,附《略例》一卷为十一卷,尚别有《索隐》六卷,共成十七卷。《唐志》所载盖并《索隐》、《略例》数之,实非舛误。至宋而《索隐》散佚,刊本又削去《略例》,仅存《集解》十卷,故与《唐志》不符。至毛氏刊本,始析十卷为十七卷,以合《唐志》之文。又改《序》中一十卷为一十八卷,以合附录《略例》一卷之数,故又与朱睦《序》不符。盖自宋以来,均未究《序》中“别撰《索隐》”一语,故疑者误疑,改者误改。即辨其本止十卷者,亦不能解《唐志》称十七卷之故,致愈说愈讹耳。今详为考正,以祛将来之疑。至十卷之本,今既未见,则姑仍以毛本著录。盖篇帙分合,无关宏旨,固不必一一追改也。其书仍用王弼本,惟以《序卦传》散缀六十四卦之首,盖用《毛诗》分冠《小序》之例。所采凡子夏、孟喜、焦赣、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张璠、向秀、王凯冲、侯果、蜀才、翟元、韩康伯、刘巘、何妥、崔憬、沈驎士、卢氏(案卢氏《周易注》《隋志》已佚其名)、崔观、伏曼容、孔颖达(案以上三十二家,朱睦序所考)、姚规、朱仰之、蔡景君(案以上三家,朱彝尊《经义考》所补考)等三十五家之说。《自序》谓“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盖王学既盛,汉《易》遂亡,千百年后学者,得考见画卦之本旨者,惟赖此书之存耳。是真可宝之古笈也。

深衣考误

作者:江永

《深衣考误》一卷,国朝江永撰。深衣之制,众说纠纷。永据《玉藻》“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旁”云:“如裳前後当中者,为襟为裾,皆不名衽。惟当旁而斜杀者乃名衽。”今以永说求之训诂诸书,虽有合有不合,而衷诸《经》文,其义最当。考《说文》曰:“衽,衣衤金也。”衤金即襟,永以裳之前为襟,而旁为衽。《说文》乃以衣襟为衽,则不独裳为衽矣。又《尔雅》曰:“执衽谓之袺,扱衽谓之襭。”李巡曰:“衽者,裳之下也。”云下则裳之下皆名衽,不独旁矣。然《方言》曰:“褛谓之衽。”郭璞《注》曰:“衣襟也。”与《说文》前襟名衽义正同。而郭《注》又云:“或曰衽,裳际也。”云裳际则据两旁矣。永之所考,盖据璞《注》後说也。又刘熙《释名》云:“襟,禁也,交於前,所以禁御风寒也。裾,倨也,倨倨然直,亦言在後当见倨也。衽,襜也,在旁襜襜然也。”证以永说,谓裳前襟後裾,皆直幅不交裂,则即《释名》所云“倨倨然直”也。谓在旁者乃名衽,则即《释名》“在旁襜襜”之义也。其释《经》文“衽,在旁”三字实非孔《疏》所能及。其後辨续衽钩边一条,谓续衽在左,前後相属,钩边在右,前後不相属。钩边在汉时谓之曲裾,乃别以裳之一幅斜裁之,缀於右後衽之上,使钩而前。孔《疏》误合续衽、钩边为一。其说亦考证精核,胜前人多矣。

大学章句

作者:孔子

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闲,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



  大学章句序

  大学之书,古之大学所以教人之法也。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闲,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此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天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   三代之隆,其法寖备,然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又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也。

  夫以学校之设,其广如此,教之之术,其次第节目之详又如此,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

  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而不得君师之位以行其政教,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若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固小学之支流余裔,而此篇者,则因小学之成功,以着大学之明法,外有以极其规模之大,而内有以尽其节目之详者也。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

  自是以来,俗儒记诵词章之习,其功倍于小学而无用;异端虚无寂灭之教,其高过于大学而无实。其他权谋术数,一切以就功名之说,与夫百家众技之流,所以惑世诬民、充塞仁义者,又纷然杂出乎其闲。使其君子不幸而不得闻大道之要,其小人不幸而不得蒙至治之泽,晦盲否塞,反覆沈痼,以及五季之衰,而坏乱极矣!   天运循环,无往不复。宋德隆盛,治教休明。于是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实始尊信此篇而表章之,既又为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然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粲然复明于世。虽以熹之不敏,亦幸私淑而与有闻焉。顾其为书犹颇放失,是以忘其固陋,采而辑之,闲亦窃附己意,补其阙略,以俟后之君子。极知僭踰,无所逃罪,然于国家化民成俗之意、学者修己治人之方,则未必无小补云。

  经一章大学之道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右经一章,盖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传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旧本颇有错简,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经文,别为序次如左。

  传十章

  第一章

  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右传之首章。释明明德。

  第二章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右传之二章。释新民。

  第三章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诗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右传之三章。释止于至善。

  第四章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右传之四章。释本末。

  第五章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闲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第六章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着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右传之六章。释诚意。

  第七章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传之七章。释正心修身。   第八章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

  右传之八章。释修身齐家。

  第九章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尧舜帅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帅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

  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右传之九章。释齐家治国。   第十章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后六章细论条目功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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