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史仓颉,生而神灵,仰观俯察,始作书契。上古无笔墨,以竹沾漆,书于竹简,上隆下削,形如蝌蚪,今大禹《峋嵝》,及帝咨《翼辅治水碑》,古文之遗迹也。
秦焚先典而古文绝。秦书八体,首大篆,而无古文。而王莽居摄甄鄷定六书,一曰古文者,盖汉武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而古文乃复着也。秦自始皇至汉武以前,止有籀文耳。
周宣王太史籀,作篆十五篇,损益古文,或同或异。以其官,谓之史书;以其名,谓之籀文。李斯小篆兴,别之曰大篆。汉建武时,已亡六篇,今国学《石鼓》,籀文之仅存者。
上古以漆书,中古以石磨汁,后世始有墨。昔人以《石鼓》点画圆匀,异《禹碑》而近斯篆,疑后人所作,或石汁所书,不知宣王之去夏已远,故离乎蝌蚪之形;去秦已近,故微有玉箸之意。此运会使然,其笔非籀不能作,而亦非关石汁也。
三代遗文,多载于钟、鼎、彝、敦、鬲、甗、盉、卣、壶、觚、爵、斝、豆、匜、盘、盂之铭,及《岣嵝》、《石鼓》、《比干》、《季札》诸碑刻。夏、商、周初者,古文也。宣王以后者,籀文也。字画古雅,章法参差,印文仿此,致有意趣。鼎碑遗迹,及薛尚功《款识法帖》、《钟鼎篆韵》等书,亟当搜讨。
嘉靖间,我郡徐官论《季札碑》云:"孔子之书,参用仓、史,故方圆不同;三代之文,仅见《大禹碑》、《石鼓文》及此刻耳,此外不多得也。"
平王东迁以后,文字乖形,秦始皇帝初并天下,丞相李斯,奏同文字,作《仓颉篇》七章,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六章,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七章,改省籀文,画皆如箸,以便笔札,名玉箸文,即小篆也。秦、汉官私印章,间用仓、史,大要以小篆为宗。
仓颉之作书也,所以明天地万物之理也。如 字,象形者随其形势,乃无悖于自然之理。
秦易古文为玉箸, ,举尖圆斜缺之字,悉从而方之,象形如此,会意、谐声可知矣。徐官《印史》云:"古篆多圆圈、圆点,小篆崇尚整齐,破圆作方,渐失古制。或曰:仓、史古籀多遗缺,小篆多完备,取其便耳。"官谓:《仓颉篇》、《石鼓文》、《说文》及《通释》以下,如《六书统》、《六书考》、《六书略》、《复古编》、《续复古编》、《字原正讹》,本义、声音、文字通四声、五声诸韵,款识、钟鼎诸书,《峄山》、《碧落》诸碑刻,古文、大小篆,错杂载焉。仓、史遗文,亦不为少也。魏太常《六书精蕴》,及官《孝经古文集成》,皆按索诸书而得者,安敢有一字杜撰哉!太常云:仓、史不足,择小篆可者,以补其缺,此说得之矣。
自古至秦,止有篆书,秦兴役戍,狱讼务繁,篆苦难成,下杜人程元岑邈,损益大小篆,造隶书三干,始皇善之。以其方直简约,便于隶佐急疾之用,名曰隶书,又曰佐书。人情畏繁,日趋简易,仓、史之道,于兹废坠矣。邈隶罕有传者,曲阜孔庙,有前汉五汉二年刻石,与《隶续》所载建平《郫县碑》,后汉建武中元二年《何君阁道碑》,水平八年《路君阙碑》,及秦权、汉量上字,犹可见邈隶之意。至《淳化阁》中,刻邈"天清地宁"数语,乃王着之误。秦、汉若已有正书,则汉碑四百,何得只有分书也。
秦与西汉,篆书而外,止有邈隶。篆法婉曲圆密,隶体初兴,廓落劲崛,习者苦无楷模。东汉建初中,上谷王次仲,以隶方广少波势,因即隶而八分之,每字皆如八之分,则结构皆有楷法,而点画有俯仰之势矣。张怀瓘《书断》云:"八分本谓之楷书,自钟、王变体,谓正书为隶书,因别有八分之?quot;。愚按:八分与隶,大同小异,所别者,隶书方劲无波,八分发笔舒展,而有波势耳。次仲作八分书于章帝时,或以为秦之羽士,与程邈同时,误认邈隶系次仲分书,因以魏、晋正书为秦之邈隶。其原因,不明隶书与八分之别,故众论纠纷。其实隶敛束,而分书发扬,其间固自有厚薄、华朴之殊,隶犹与篆近,而分渐远矣。明新安何震作《二十五举》,以续元人吾子行之《三十五举》。其第一举曰:八分书,秦羽士王次仲作,其体亦始于周;佐书,程邈作,谓之正隶,即今之楷书也。夫以佐书为正隶,他无所据,《阁帖》误之耳。若以八分始于周,则汉碑自建初而后始有分书,建初以前即西汉,且皆邈隶,何得周有分书也? 李斯工篆,鲜继之者。建初中,曹喜作悬针书,又作垂露书。悬针,题五经篇目者是也。愚按:垂露者,玉箸回锋之顿而凝者也;悬针者,玉箸出锋之圆而直者也。二者异乎玉箸之貌,正洋溢乎玉箸之机,八分章程之体,于兹而兆也。
正书,秦、汉所未有,其体始于魏,谓之章程书。魏、晋时,凡章奏、笺表、传写、记录、日用之字皆用之。钟之《宣示》、《戎路》,二王之《曹娥》、《洛神》是也。骨虽本乎篆,而形本乎隶,故魏、晋亦谓之隶书。 秦书八体,五曰篆印,秦以小篆同文,则官私印章,宜用玉箸,而别作摹印篆者,何也?盖玉箸圆而印章方,以圆字入方印,加以诸字团集,则其地必有疏密不匀者。邈隶形体方,与印为称,故以玉箸之文,合隶书之体,曲者以直,斜者以正,圆者以方,参差者以匀整。其文则篆而非隶,其体则隶而非篆,其点画则篆隶相融,浑穆端凝,一朝之创制也。
何震《二十五举》谓:白文当仿崔子玉书《张平子碑》。按张衡、崔瑗,皆建初时人,摹印篆始于秦,至西汉统三百年,乃子玉以摹印法为平子书碑,非摹印者当仿子玉书碑方扁之体也。愚谓篆而方扁,乃摹之不得已,书碑无乃子玉之作俑? 徐官云:"子玉作篆尚扁,有似隶耳,实非隶也。隶书结体微方,一一翻篆为之,既不移易位置,又不减省其画,……如司马温公、魏鹤山、熊与可诸公,以篆法寓诸隶体,最为近古。"愚谓:此即摹印篆,徐官误谓之隶耳。然其伤隶之误,而欲本篆以正之,顾蔼吉作《隶辨》,正与徐公同此苦心也。
《说文》序云:甄酆定六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夫摹印者,言其用;缪者,言其体制也。缪,绸缪也。何为乎缪之欲其匀而满之也?如 ,小篆也。摹印 ,则直而方之,非是,则上下弗匀,四肩弗满也。东汉满白文,务求匀于地,唐人复故为盘屈以周布之,此缪之过甚者也。唐如 之 、 之 、 之 、 之 、 之 之类,明人更作 之 、 之 、 之 、 之 ,甚而又甚矣。
汉之缪篆,即秦之摹印篆也。章法不协,则参用隶书,如"疢疾除,永康休,万寿宁",秦小玺也。小篆宜 ( ),而玺作 、 ;汉"寿亭侯印",小篆宜 、 ,而印文作 ;"宣威将军",宜 ,而作 ;"和善国尉",宜 、 。而作 ;"州武之印"、"周子荆印",宜 、宜 ,而作 、 。若此之类,不能遍举,避难就易,非其正也。求其妥适,少参活法耳。又有"司隶校尉"四字,俱作隶书者。故学秦、汉者,详稽小篆,又当博考隶书。秦书八体,三曰刻符(鸟头、云脚)。李斯、赵高用题印玺。何震《二十五举》,误谓之回鸾书。
八体之中,七日殳书,其文.就小篆而钩环之。汉、唐间,以作名印,或谓武臣执殳,用识君命,过为盘曲,恐非诚敬之心也。蛟篆,不详其所作之始。商有钟铭:"惟正月正春( ),吉( )日丁亥既望"至"万叶( )无疆,用之( )协相( )"五十二字,文极古雅。
柳叶书,晋卫瓘后。古兵符及羽士印用之。明人以作闲杂印。上方大篆,明以作印。本朝则半用清书字,必九画,取"干元用九"之意。文 、 ,就小篆盘迭,而形体如隶,故前人以为程邈饰李斯之法。又每字七迭者,明羽士之印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