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龚自珍在己卯年从春天到夏天,在京城创作的十四首杂诗之一。诗中表达了诗人对自己未能攀登神峰、未能实现梦中吞食丹篆的遗憾,同时也流露出对自己三十岁年纪尚轻,却未能像前辈一样识字游山的自责与反省。诗中“交臂神峰未一登”一句,生动描绘了诗人对未能亲临神峰的遗憾之情;“梦吞丹篆亦何曾”则表达了对未能实现梦境的失落感。后两句“丈夫三十愧前辈,识字游山两不能”,则直接抒发了诗人对于自己年龄与能力的自我审视和反思,体现了其深沉的内心世界和对自我成长的渴望。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质朴,展现了龚自珍作为晚清思想家兼文学家的独特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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