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赠吴画师约生》由清代末年到近现代初期的诗人郑国藩所作,是对一位名叫吴约生的画师的赞美。诗中通过对比晋、唐、吴三个时期的画风,强调了吴约生画技的独特与高超。
首先,诗的前两句“晋人重写貌,颊上曾添毫。唐周写赵纵,貌似未为高。”以晋、唐两个时期的绘画风格作为背景,指出晋代画家注重描绘人物的外貌特征,甚至在脸颊上添加细节来增强真实感;唐代则有周昉、赵纵这样的画家,虽然技艺高超,但仅仅停留在模仿外貌层面,并未达到更高的艺术境界。
接着,“吴君今妙手,落笔轶其曹。”转折至吴约生,称他为当今的妙手,其画作超越了之前的画家。这表明吴约生不仅技艺精湛,更在艺术表达上有独到之处。
“写我颓唐状,神肖非皮毛。”进一步赞扬吴约生能够准确捕捉并描绘出“我”的颓废状态,且这种描绘深入骨髓,不仅仅是表面的模仿,而是达到了形神兼备的艺术高度。
最后,“引镜试自照,一笑倾醇醪。”诗人通过自照镜子,发现吴约生的画作不仅逼真,还让他在欣赏时不禁开怀大笑,仿佛饮下了一杯醇厚的美酒,享受到了艺术带来的愉悦和满足。
整首诗通过对吴约生画技的赞美,不仅展现了他对人物形象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也体现了诗人对艺术的热爱和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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