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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是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
简介
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详细解释
进行初始投资或者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是追加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是重大影响的时候,投资企业应当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停止采用权益法,改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年度终了,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发行债券的手续费应当冲减资本公积
购买股份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贷记银行存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成本中包含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会计期间终了时,投资企业应当把在被投资企业所享有的那部分当期税后利润(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并且相应调增(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若实现了利润,那么应该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贷记投资收益,若是亏损,则为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时,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
补充:
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能力时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随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权益变动而加以调整,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权益的一种方法。国际上一般在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或25%时,采用权益法。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就是在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按其持有被投资企业发行在外股份的比例应分得的数额,而不管投资企业是否以股利形式分配利润。
权益法的理论依据 即使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后未分派股利,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毕竟增加了;权益法强调控股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的经济实质关系,即它们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投资收益应在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时确认入账,而不需等到被投资企业实际支付股利时才予入账,这一做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地真实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就不能将附属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应将它视为控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变现,因而应是部分收回在附属公司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能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并可防止人为地操纵利润,但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毕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权益法的处理与法律现实相悖,所以国外一般在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股利方针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时,才采用权益法。
权益法可分为简单权益法与复杂权益法两种。
简单权益法
简单权益法但在理论上是复杂权益法的简化,既不需要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不需要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但是在实务中,简单权益法出现更早。美国的权益法以APB18为界,APB18之前为简单权益法,APB18之后为复杂权益法
简单权益法的会计处理特征为:
1、购买股份时,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成本反映;
2、会计期末,把在被投资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净损益(不需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
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
在简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余额=投资成本+享有的购买后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投资收益=享有的购买后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
当投资的公允价值大于帐面价值时,复杂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余额和投资收益均要小于简单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余额和投资收益。从这一点讲,此时复杂权益法更稳健。
由于复杂权益法与简单权益法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是否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损益,因此本文下面主要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复杂权益法
复杂权益法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视同合并处理,又称单线合并法。复杂权益法不仅需要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而且需要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复杂权益法的会计处理特征为:
1、购买股份时,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成本反映;
2、会计期末,把在被投资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净损益(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
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
4、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时冲减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帐户。
完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余额=投资成本+享有的购买后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已摊销的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投资收益=享有的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已摊销的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综述
复杂权益法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视同合并处理,又称单线合并法,它需要摊销购买时投资的市场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简单权益法既不需要摊销差额,也不需要扣除未实现损益。
复杂权益法下,与被投资企业现时收入配比的是按所耗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成本和费用,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简单权益法与被投资企业现时收入配比的是按所耗资产帐面价值计算的成本和费用,不是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
复杂权益法强调科学合理,简单权益法强调简单可操作。
利用复杂权益法和简单权益法编制的合并报表相同,但复杂权益法下母公司单独报表与合并报表更具校核性。
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损益调整
(1)1.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3、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3)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