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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简称。从广义上说,环境评价是对环境系统状况的价值评定、判断和提出对策.
环境质量评价实质上是对环境质量优与劣的评定过程,该过程包括环境评价因子的确定、环境监测、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环境识别,因此环境质量评价的正确性体现在上述5个环节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常用的方法有数理统计方法和环境指数方法两种。
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立法、法规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 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 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评价是指对拟议中人类的重要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环境变化和对人类健康和福利的可能影响,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减少这些影响的对策措施。
制定环境规划的基本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维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因此,制定环境规划,应遵循下述5条基本原则:
①以生态理论和经济规律为依据,正确处理开发建设活动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的原则。
③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原则。
④环境目标的可行性原则。
⑤综合分析、整体优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