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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5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此次修改,我省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要求生育的,经批准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此之前,从全国来看,山东、四川等27个省、市、区在上世纪末已实行“双独”夫妻可生二胎政策,自湖北、甘肃、内蒙古在2002年实行此政策以来,河南省是我国最后一个出台此政策的省份。实行计划生育30年来,河南省累计少生人口3300多万。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人口总量仍将持续增长。河南提出,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1.07亿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