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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农民 - 概述
公务员“转基因”成为“伪农民”,在城乡二元壁垒未破、城市户口仍盘附诸多红利的当下,难免让人诧异,而只要知晓事件背后的来龙去脉,诧异之后便是莫名的慨叹。原来,义乌农民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他们除获得宅基地、盖房子外,还可以拿征地补偿费,并每年从村集体资产出租、物业等经营收入中获得分红。利字当头,熙攘成市,农民有利可图,“伪农民”便应运而生,如过江之鲫。
产生原因
端着让人眼热的“铁饭碗”,享受公务员的优厚待遇,还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连农民碗里的肉末也不放过,不惜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分一杯羹。利欲熏心,罔顾义理,这帮“伪农民”之行岂能用一个“丑”字形容?
经过多年沿袭、固化,“以权谋×”业已成一道屡见不鲜的代数式。“×”可以是金银、钞票、古董、文物、美色、房子、职位、分数、学位、文凭、户口……在“×”的无限变项中,唯一被考量的便是价值、利益,只要有利可图,某些擅权者就张开天网,把利益扫入囊中,成为权力红利。房价高企,房子成为紧俏品,某些公务员的触须连“经适房”也不放过——高规格、大面积、低价格的“伪经适房”,穿上合法的外衣后,堂而皇之成为某些公务员的豪宅。周边的楼价在每平方米3万元的水平,某市豪华“经适房”却以不到4800元的价格卖给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无怪乎有人发出“房子一经济,官员就适用”之叹。
剖析义乌“伪农民”现象,户籍制度成众矢之的。依附在户口之上的利益固然是重要诱因,只是如果把剥离农村户口背后的利益作为医治“伪农民”这种丑陋现象的灵药,未免失之天真。可以说,只要公权管束乏力的现状依然,利益输送便无孔不入,扬汤止沸,无济于事。
当代政治与行政管理学把行政人视作追求个人利益(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并通过把他们的行政行为纳入经济学视野。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会按照成本-收益原则追求最大化效用或利益,行政人的利益图谱包括权力、荣誉、地位、金钱等。公权有天然的扩张冲动,公权的拥有者无时无刻不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权的“怪兽”冲出护栏,失去约束,横冲直撞。时下普遍存在的权力寻租,手段变目的;权力扩张,职权变特权;利益错位,“公仆”变“主人”……莫不与此相关。
惩戒办法
用经济学手段治理,对违规违法的行政人进行严格的利益惩戒,当为公权管治的可行之选。譬如对行政人的腐败采取“零容忍”,一旦被发现,除了必须吐出黑钱之外,还将被开除出公务员队伍,原先作为公务员所能享受的诸多优厚待遇,如高薪、高福利、稳定的工作以及退休金等等都将化为乌有。甚至被绳之以法,让违法的行政人付出更大的代价。
理论知易行难,实效差强人意,违规程度与处罚失衡现象仍比较严重,这又反过来成为公权越轨的诱因,使得“违法乱纪-从轻处罚-再违法乱纪”成为反复循环。义乌市的200多名“伪农民”,亦只不过是被当地纪检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已。这样的处理何来震慑力?
评价
按我国的户籍制度,将户口落在农村,就意味着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了村集体所有土地份额,还能享受集体经营成果分红等经济权利。像义乌这样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很高。一旦把户口迁入农村,就会分走集体经济中的一块蛋糕,挤占了其他村民的利益。
由于城乡二元制度,农民没有基本工资,医疗保障体系又长期缺位,直到近年才由于土地增值和国家惠农政策,日子才变得好过起来。相反,公务员则属于干部编制,一直享受城镇户口的种种福利。现在,一些公务员两头占便宜,无疑是不公平的。
从报道中看,户口在农村的公务员大约有两类。一是户口一直留在农村的,比如部分上世纪80年代初乡镇招聘的干部、村干部考上公务员未迁户口的。另一部分人则是利用权力把城镇户口迁到农村,侵占村民集体利益。“伪农民”不仅侵蚀了村民利益,更在损害着公职人员的廉洁性。
城镇户口的普通居民将户口迁到农村后,就无法享受城镇社保,而公务员的社保则由国家全额买单。碗里吃的本来就不少,还要把筷子伸到锅里,享受农村户口的红利,自然是不公平中的不公平。公务员本该为社会公平做出表率,绝不能利用自己分粥人的身份谋私利。
义乌的“伪农民”问题并非个例,在浙江全省乃至整个东部发达地区并不鲜见。因此,果断、迅速解决公务员中的“伪农民”问题,向既得利益者开刀,才能为政府的廉洁公信加分,促进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