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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含天宪(口含天憲)
谓言出即为法令。形容把持国政,有生杀予夺之权。天宪,指朝廷法令。《后汉书·宦者传论》:“手握王爵,口含天宪,非復掖廷永巷之职,闺牖房闥之任也。”亦作“ 口衔天宪 ”。《资治通鉴·汉桓帝永兴元年》:“当今中官近习,窃持国柄,手握王爵,口衔天宪。” 胡三省 注:“天宪,王法也;谓刑戮出於其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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