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ān jì
注音:ㄓㄢ ㄐㄧˋ
繁体:
犹接济。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公﹞家法尤严,凡子孙在京守官者,俸钱皆不得私用,与 饶阳 庄课併输宅库,月均给之,故孤遗房分皆获沾济。”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