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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wǔ líng
简介
武陵
郡名,陶渊明《桃花源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此武陵人当是“武陵郡人”。晋孝武帝《征武陵袭元之》、晋胡济(尚书郎)《荐武陵伍朝疏》、六朝刘潜《为武陵王谢赐弟启》中的“武陵”,也应是指“武陵郡”地区。
在历代写“武陵”的诗文中,如唐孟浩然的《武陵泛舟》、王昌龄《武陵龙兴观黄道士房问易因为题》、《武陵开元寺黄炼师院》、司空图《武陵路》、曹唐《武陵洞》、五代王建《武陵春日》、宋梅尧臣《武陵行》、张斛《武陵春晓》、唐庚《武陵道中》、胡浚《武陵竹枝词》(六首)等诗,基本上是写桃花源,标题却写的“武陵”,往往把“武陵”当作桃花源的代名词。
公元前30万年,常德地区就有原始人群在沅、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聚居。澧县澧南乡、张公庙镇、津市市窑坡乡、石门渫水下游一带以及鼎城区灌溪镇岗市等处有旧石器时代的遗迹40多处,经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石锤、石球、尖状器、砍砸器等。原始人利用这些简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实,猎取野兽。
楚顷襄王22年(公元前277年),秦蜀郡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程以守。常德有城,自此开始。秦代,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帝恢复武陵郡,建武26年(公元50年)郡治从义陵(今溆浦县)又迁往临沅县。顺帝阳嘉3年(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今鼎城区韩公渡镇城址村)。三国时,常德市归吴国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唐代,武陵、澧州隶属江南西道。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7年(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南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元代,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道。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洪武9年(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清代雍正7年(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清代,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清末,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