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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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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价格鉴证师 - 简介

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价格鉴证师 - 发展背景

2008年席卷中国南方的暴风雪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让人心有余悸,物价的飞涨成了当时人们担忧的话题。一件商品到底值多少钱?市场的物价怎样才不会引起通货膨胀?有关市场价格的评定总是会引起争议,因此,价格鉴证师的出现迫在眉睫。

1999 年6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家开始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由此拉开了价格鉴证师在我国的发展序幕。

价格鉴证师 - 资格考试

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

价格鉴证师考试参考书

1999年6月,依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国家开始实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2001年11月,人事部办公厅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中,对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五个科目:《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五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3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注册,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价格鉴证师 - 对应专业

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就可以分析出对口的相关专业,经济和法律类专业的文凭持有者是可以报考价格鉴证师的。因此法律类专业和经济类专业如财务管理、会计、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专业都是具有报考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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