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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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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科研包工头:在学术界有一定身份,很容易就拿到重要科研项目,但自己没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却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的著名学者。

详细解释


 定义

“科研包工头”指在学术界有一定身份,很容易拿到重要科研项目,但自己没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却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的著名学者。通常情况下,导师带着一帮学生搞科研。一旦成功,国家或企业会给奖金和酬劳,而导师给学生的只是一个零头,大部分酬金都进了导师的腰包。导师的行为同建筑行业的包工头差不多,所以有这个说法。师生关系变成了雇佣关系,难怪有的研究生直呼其导师为“老板”。

“科研包工头”为学校、个人和小团体谋利,却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伤害。他们没有精力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质量水平难以保证;他们靠名头大发横财,垄断了弥足珍贵的资金与项目,实则压制创新能力,剥夺了其他青年才俊的成才机会;他们与小圈子里的人员层层转包,助长了学术的近亲繁殖,为胡支滥用、贪污腐败创造了便利。

“科研包工头”是一个套取国家科研资金的机制,而不是一个有利于自主创新、赶超发达国家的机制。“科研包工头”现象折射出科研垄断之弊,是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中性质最严重也令人最为担忧的现象。它不仅会导致学术领军人物的逃离,使科技创新质量低劣化,而且会因科研资源拥有者和“打工者”之间的利益依附关系,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供空间。

概述

在普通人眼中,科技工作者是让人羡慕的――国家重视、社会地位高。

在山东省青岛市,市政府新进的大学生,实习期月收入达到3000多元,而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了12年的科技人员月收入却只有1200元。在该市某科学院,更是出现了“一个单位两种制度”的怪事――行政人员实行公务员工资,科研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工资。

中国青年报披露了2005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人事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开展的一项“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状况调查”――面向全国在专门科研机构从事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研管理的科技工作者发出了调查问卷,并进行了座谈式访谈。

“实际上,科学界的贫富差距也很大。”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但“包工头”现象在科学界却越来越普遍。

某些著名学者特别是院士,在学术界有一定身份,很容易就拿到重要的科研项目。但他们自己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就会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这些学者往往还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据介绍,在个别名气较大的学者中,甚至出现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今年负责项目审批和经费发放,明年又会参加项目申请。这样一来,科研的资金就永远在几个人中流转,这些人几乎把持了他们所在学术领域的绝大多数科研资金。如果其他人想涉足这一领域,只能给这些著名学者“打工”。

在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中,有这样一个数据让人吃惊:64.3%的科技工作者用了“严重”一词来形容现在的学术不端行为,仅有12.3%的人认为学术不端行为仅是个别现象。

“并不是科技工作者自己愿意做出不端行为,他们都是被迫的。”现在的体制下,国内的科技工作者很不容易出创新成果。体制要求科技工作者在科研的每个阶段都要有成果,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科技工作者只能想办法,例如降低标准发表论文等。

“不是不应该向西方学习,但现在的问题是学得‘太快了’、太表面化了,根本没学到精髓。”中国社会的各项指标还没有达到西方的水平,所以在科学技术领域的改革才会出现种种怪现象。“改革的动机是好的,但方法不得当、不配套,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效果并不理想。”

“总体来看,中国对科技领域的用人体制改革是不太成功的,但科技体制改革没有回头路,必须进行下去。”因为现在还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我们应该容忍一时的失败,逐渐摸索好的方法。

怪胎

科学大厦与城市楼房建设何其相似乃尔———万丈高楼平地起,都需要夯实地基,一砖一木合榫合缝地往上垒,而且都由于资金投入大、监管空白多、有关程序复杂,而导致腐败高发。建筑领域里存在的行贿受贿、招标圈套、红包回扣以及“包工头”盘剥现象,差不多都能在科研领域找到相应的投影。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统计,国内几乎所有著名高校都已传出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丑闻,被点名或被质疑的学者教授不下百人,其腐败可分为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学术不端、学术低水平重复等。

在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中,性质最严重也令人最为担忧的,是科研“包工头”现象。科技部、中纪委有关人员在上海调研学术腐败与科研经费洗钱,专家们揭发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现象:高校引入一个院士的成本大约是500万,而院士过来之后,如果争取到一两个项目,那么收获的经费肯定不止500万,更不用说还有学校的无形资产。因此有高校就打着院士的幌子争取科研项目,在巨额科研投入中分肥。这些重量级的科研“包工头”,为学校、个人和小团体谋到了利益,却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伤害———他们没有精力参与项目研究,项目的质量水平难以保证;他们靠名头大发横财,垄断了弥足珍贵的资金与项目,实则压制创新能力,剥夺了其他青年才俊的成才机会;他们与小圈子里的人员层层转包,助长了学术的近亲繁殖,为胡支滥用贪污腐败创造了便利空间……

科研经费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监控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那些钻透制度缝隙而出生的科研“包工头”确实是一大怪胎,理当像建筑行业的违法包工头那样被清理和取缔!

莫让院士成为“科研包工头”

近年来,随着自主创新口号的提出,国家对科技的投入越来越大,但这些宝贵的资金大部分却没有流入那些真正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科研人员手中,而是被“某些著名学者特别是院士”给瓜分了,由于他们“在学术界有一定身份,很容易就拿到重要的科研项目。但他们自己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就会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科研包工头”就这样出现了。

这种现象的危害是不难想像的:因为这是按照地位、名气和“关系”来分配科研资金,而不是按照科研能力来分配资金。这样的“激励机制”必然会迫使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从研究自然转向研究人际关系,导致他们在道德上的集体堕落,使他们从一个“创造性群体”演变成一个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分利集团”,其最终的结果是窒息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使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梦想化为泡影。

从这个角度来看,院士制度已经成了中国科技进步的最大障碍,必须尽快予以废除。因为他们以“最高科学技术水平称号”的名义,垄断了大量科技资源,但效率却极其低下,最能反映中国科学技术最高水平的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连续多年空缺就是明证。在某种程度上,院士在科技界的作用,和行政垄断公司在市场中的作用是一样的:一方面是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却是质次价高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他还可以禁止别人来和他竞争。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院士制度一日不废,中国的自主创新就一日无望。

也许有人会担心,废除了院士制度,会不会使科研人员失去了进取之心呢?我认为这种担心纯粹是多余的。因为我国已经具备比较完善的科技奖励制度和专利制度,有了这两项制度,就足以为科研人员提供足够的激励。

据了解,中国可能是世界上设立国家科技奖最多的国家之一。比如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等。科技奖励制度的特点是对事不对人的,你这次获奖,下次就不一定能获奖,无所谓终身,和获奖者的年龄、头衔、名气等也没有什么关系,这最符合科技创新的规律。相比之下,院士制度却是对人不对事的,而且一旦拥有,终身享用,其荒诞不合理之处,恰如王选教授所言“我有创造力时无任何头衔,我没有创造力时,头衔纷至沓来。”

同样,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专利(发明专利)制度和版权制度就可以给创新、创造者以充分的激励。正如那位有名的美国总统林肯曾经说过的那样:“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但现在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的院士制度,大大减弱了专利制度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这是因为当两者并存时,拥有专利者的光环远没有院士的光环来得耀眼,而且你有再多的专利,你仍免不了要受制于院士,你的各种政府福利和政治地位仍然低于院士,你要使用科研资金,还必须加入院士们的“包工队”,为他们打工并忍受他们的剥削。

前段时间有不少学者指出,中国的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继续扩大。“科研包工头”是一个套取国家科研资金的机制而不是一个有利于自主创新、赶超发达国家的机制。要杜绝“科研包工头”现象,加快科技发展,惟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废除院士制度。时不我待,我们不能再犹豫了。

四宗“罪”

其一,学术领军人物的逃离、学术力量的矮化,必然导致科技创新质量的低劣化。

著名数学家丘成桐曾经感慨地说:“好的科学家首先要坐得住。”科研与创新,实质上是一个积累与运用知识的过程,是一个钻研与探寻的过程,惟有潜下心来,才有可能去揭示新现象,发现新思路,开拓新领域。

值得警惕的正是这些学者“包工头”,由于他们担任着种种学术职务和行政要职,公务繁忙,分身乏术,甚至无暇进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只能将争取来的项目,分包下去。而这些学者、院士之所以著名,靠的也正是他们数十年学术创新的积累。作为学界和行业的领军人物,逃离了科技创新第一线,必然会对科研产生不利影响,致使科研项目的侏儒化和创新质量的低劣化。

其二,由于学者“包工头”垄断了科研资源,直接遏制了学术创新的生机和活力。

事实上,一些学者今年负责项目审批和经费发放,明年又会参加项目申请。如此一来,科研资金就永远在少数几个人中流转,这些人几乎把持了他们所在学术领域的绝大多数科研资金。而另外那些具有科技创新潜力的新人却备受冷落,甚至只能望项目兴叹。如果你不甘寂寞,想涉足这一领域,就只能给这些著名学者“打工”。而仰人鼻息,惟命是从,其结果不言自明,学术创新的活力受到抑制,生机被无情扼杀。

其三,由于“包工头”与打工者的利益依附关系,为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最好的活跃空间。

有专家指出,“这些学者往往还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尤其是“包工头”与打工者荣辱与共,利害攸关,往往相互利用,上下齐手,循私舞弊。

报道中说,2005年中国科协委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64.3%的科技工作者用了“严重”一词来形容现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这不单是因为科研机构“现在都改成了聘用制,每两三年一聘”,为保住饭碗,科研人员不得不以低劣的学术论文充数;也不单是因为,科学研究本身就是不可预知的,很多基础研究无法做出预期的成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显效,为完成项目计划目标只得走捷径,甚至采取不端不法行为;更因为这些“包工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项目成果的鉴定和审核最终很容易搞定,其结果是论文数量上去了,创新项目“硕果累累”,却由于科技含量低,其中八成只能躺在档案柜里睡大觉,转化率之低令人咋舌。

其四,科研项目和资金向远离一线的“包工头”集聚和倾斜,使其不仅得不到优化配置,甚至出现了“马太效应”,导致“科学界的贫富差距也很大”。

作为“包工头”,他们对项目资金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加上不受监督制约,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甚至购买小车和豪宅等行为也屡有发生。《人民日报》就曾以“吃喝拉撒都能跟着项目报销科研经费背后多少腐败”为题公开披露,种种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在学者“包工头”迅速暴富、腰缠万贯的同时,一些亟待科研资金的科技机构却嗷嗷待哺。在山东青岛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了12年的科技人员月收入却只有1200元。一些基层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只有依靠卖种子、蔬菜解决生计问题。“科研单位变成了为科研工作提供场地、工具的‘集贸市场’”。

专家的贫富差距

科学界贫富差距拉大“包工头”现象普遍

“实际上,科学界的贫富差距也很大。”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但“包工头”现象在科学界却越来越普遍。某些著名学者特别是院士,在学术界有一定身份,很容易就拿到重要的科研项目。但他们自己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就会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这些学者往往还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科学界“包工头”的N个危害

这种现象对科技发展有诸多危害:之一,科技研究成了金钱研究;之二,扼杀了年轻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之三,破坏了科技资金竞争的良好工作秩序;之四,破坏了科技工作的实用效益;之五,影响了科技工作的形象和发展。这样的现象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

科研“包工头”是个怪胎

这些重量级的科研“包工头”,为学校、个人和小团体谋到了利益,却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伤害。科研经费的审批、项目资金的监控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那些钻透制度缝隙而出生的科研“包工头”确实是一大怪胎,理当像建筑行业的违法包工头那样被清理和取缔!

“赛先生”病了,需要“德先生”帮诊

近百年前,革命先贤们把“德先生”、“赛先生”的概念引入中国大地。其实,二者是相行不悖的,只有有机统一,才能行其威力。要支撑“赛先生”的良性运转,必须要有“德先生”来帮衬,通过扩大民主作风、加强基层科技工作者的话语权来纠正畸形的科技界“包工”现象。

影响

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的逐年加大,某些著名学者特别是院士很容易拿到科研项目,但他们没那么多时间去做具体研究,就把项目分解发包出去给别人做,当起了“包工头”。

建筑包工头被公认是非法招工、拖欠工资的“问题中间层”,因此在清理欠薪风暴中,首当其冲遭到取缔。科研“包工头”与建筑包工头相比,并没有高雅到哪里,相反,还有着更严重的破坏力,那就是学术垄断与腐败,导致科研能力衰退。

在形形色色的学术腐败中,性质最严重也最令人担忧的,就是科研“包工头”。前不久,科技部、中纪委在上海调研学术腐败与科研经费洗钱时,专家们揭发了触目惊心的现象:高校引入一个院士的成本约500万,而院士过来后,如果争取到1到2个项目,获得的经费肯定不止500万。正因如此,不少高校打着院士的幌子争取科研项目,在巨额科研投入中分肥。

那些重量级的科研“包工头”,为学校、个人谋到利益,却使国家利益受到伤害———他们垄断珍贵的科研资金与项目,压制创新能力,剥夺青年才俊的成才机会;他们与圈子里的人层层转包,为贪污腐败创造便利……

科研“包工头”是社会的怪胎,理应像建筑包工头那样被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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