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ē ràng
注音:ㄍㄜ ㄖㄤˋ
繁体:
[释义]
(动)因战败或受侵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外国。
[构成]
偏正式:割〔让
[例句]
清政府被迫割让香港。(作谓语)
收复
1.cede
◎ 割让 gēràng
[cede] 反抗侵略战争失败,被迫把一部分领土让给外国
割让领土
谓因战败或受威胁,被迫把部分领土让给他国。《清史稿·兵志九》:“ 光绪 十三年,开 臺湾 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 中国 海南右臂。及 中 日 之战,割让於 日本 ,而疆事益不可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