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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窝一族是指父母为了让儿女结婚后有个舒适的家而将自己的住房让给儿女,自己搬到房租便宜的地方居住。
挪窝一族-表现形式
子女要结婚了,由于城里房价太高买不起房,只有住父母的房子,父母为了让子女工作方便,宁愿自己到房价便宜的郊区去买房或租房。由于城中心房价持续高涨,除拆迁户、外地客等传统城郊购房主力外,老年人购房多是为子女腾房考虑。由于涉及到“二套”,他们多以子女名义贷款,并选择共同还贷。
挪窝一族-产生原因
子女结婚,双方父母为其买房提供资助,这是目前各地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由于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不久,经济条件有限,房价又普遍偏高,所以往往都是父母为他们出全部或者部分资金购买婚房。归根到底就是房价太贵,让刚参加工作的小两口买不起。
挪窝一族-相关问题
房子的出资行为既可能有父母,也可能有夫妻双方。再加上挪窝产生的错位房产,归属问题确实难以界定。至于该项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相关规定。该解释第22条对将出资认定为赠与行为的,根据婚姻法对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以出资时间为区分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婚前出资,原则上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出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这一规定结合了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如何认定的立法原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赠与所得是取得权利的一种方式,所以也适用婚姻法的这一规定。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问题虽然采取的是所得共有制,但也允许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因此该解释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父母对该项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有选择决定权,可以“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一般情况下,要证明是“明确表示”过的,则需要有书面赠与协议。最好经过公证,否则在将来的离婚诉讼中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挪窝一族-改善
政府大力兴建保障性住房并抑制增长速度过快的房价,让老百姓都买的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