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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候特征划分的气候类型。是气候分类的基本单元。在较大的地区内可以有不同的气候型,同一气候型也可以出现在不同地区。
W.P.柯本首先提出气候型的概念。他在1900~1936年的气候分类研究中,认为气候本质特性不仅表现在气象要素的平均值上,更重要的表现在要素的季节交替上,因为气候要素的季节变化决定着植被、景观的性质。同时他还发现世界上有些相距很远的地区,气候特征却非常类似,并把具有气候相似性的地区划为同一气候型。
不同的气候型主要是下垫面性质差异的结果。下垫面性质不同,引起同一气候带内气候要素特征的差异。下垫面性质差异愈大,气候的差别愈悬殊,气候型的种类也愈复杂。例如,中纬度地带,海洋与陆地交替分布,陆地面积广阔而且起伏不平,有多种气候型。两极地带的下垫面几乎全被冰雪覆盖,海陆差别不大,气候型单一。赤道带大部分是海洋,众多岛屿的气候与海洋气候的差别甚微,可视为同一气候型。
由于划分气候型的原则不同,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和界线,但是大多数气候学家都力求符合客观实际,划分的结果非常近似。常用的气候型有:赤道多雨气候、热带海洋性气候、热带干湿季气候、热带季风气候、热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副热带季风气候、副热带湿润气候、副热带夏干气候(地中海型气候)、温带海洋性气候、温带季风气候、温带大陆性湿润气候、中纬度干罕和半干旱气候、副极地大陆性气候、极地长寒气候(苔原气候)、极地冰原气候。此外,还有山地气候、人类活动所形成的城市气候。按下垫面性质,可划分出大陆气候、海洋气候、森林气候、草原气候、荒漠气候、湖泊气候、高原气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