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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电价 -简介
阶梯式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也称为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这些年来,电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初步建立。发改委还将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拟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电价体系。
阶梯式电价 - 相关背景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中国资源产品价格严重偏低,是造成加工业经营粗放、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资源产品价格充分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
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这些年来,电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大大加快,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的政府定价制度初步建立。
发改委还将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拟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电价体系。
阶梯式电价 - 发展概况
国家适时启动电价改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2009年11月22日介绍,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去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而国外居民用电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元至1.5元。我国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他认为,如果不逐步理顺电价,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这种暗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也有分析认为,近期经济复苏而PPI、CPI尚处低位,是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合适时间窗口。目前较低的价格指数水平给资源产品提价留下了空间。良好的经济增长形势和较低的通胀压力,无疑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好时机。
阶梯式电价将铺开
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每户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额将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截止2010年,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居民电价分三个“阶梯”——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电价为0.538元/度,其中峰电价0.568元/度,谷电价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上调0.03元/度为0.568元/度,其中峰电价0.598元/度,谷电价0.318元/度;超过2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电价0.668元/度,谷电价0.388元/度。当峰谷用电量总和超过50度时,超出的电量部分就开始按“第二阶梯”的价格计费,依次递增。
“2009年不会调了,应该到2010年,具体要走程序,比如进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是并没有透露“红线”。
阶梯式电价是发展方向
发改委的一句“每户每月87度电”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居民生活用电的“红线”应该画在哪里、由谁来画等成为讨论的焦点。而透过这些争论,可以看出当前居民用电价格改革迫在眉睫。
2009年11月19日,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发布的文字稿对有关居民用电改革的正式表述为:“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电价调整
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上调2.8分,根据国家发改委会议精神,明年拟在一些试点地区推出阶梯式民用电价,相关方案正在制订并准备听证。
实施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在国际上早有先例。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用电越多价格越高。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
阶梯式电价 - 相关评价
这次调价虽对民用电网开一面,但居民用电涨价已箭在弦上,发改委明确表示居民电价严重偏低,但不准备采取“一刀切”提价,而是推行相对公平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这不能不触及老百姓的敏感神经,对普通群众而言,电费是否要多掏腰包,关键取决于“第一阶梯”电量基数,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披露,阶梯式电价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三档。专家分析,“第一阶梯”可能为每户每月87度。
而阶梯式电价已有现实版,试点省份浙江规定“第一阶梯”50度;51~200度为第二阶梯,每度加价3分;200度以上为第三阶梯,每度加价1角。
阶梯式电价由各地自定,笔者以为即便按照87度作为“第一阶梯”,仍然偏低,一个三口之家烧饭、烧水、照明、冰箱用电,每月87度是不够的,这四项应该算基本生活用电需求吧,绝大多数家庭将进入“第二阶梯”,多掏电费势在必行,如果“第一阶梯”电价在现有基础再调高,群众埋单更多。
相对于“一刀切”电价,阶梯式电价体现了多用电多付钱,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应该说比较公平合理。但是要保证一个公平的制度让大多数群众受益,尚需要细节设计上科学、合理。阶梯式电价应是普惠式电价,何以体现普惠性?关键是“第一阶梯”电量基数的确定,起码要惠及70%~80%的普通家庭,保证他们免受电价调高的影响,据报道,浙江规定50度只保障10%以下的最低收入人群,大多数群众将为涨价埋单。
结合居家过日子的经验,有人分析认为“第一阶梯”定为100度比较合理,这就需要对基本生活用电范围进行甄别,笔者以为,烧饭、烧水、照明、冰箱用电列入其中不算为过,越是工薪阶层在家吃饭越多,基本生活用电就越多,政府制订“第一阶梯”用电标准时应正视这种现状。国家发改委已将阶梯式电价权限下放,要求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政策并实施,笔者建议各地广泛调查,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在制定阶梯式电价政策,尤其确定“第一阶梯”用电基数时,兼顾到大多数工薪家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