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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起源
嘻哈(hip hop)是一种源自非洲原始部落的流行文化,早期的黑人MC们特别爱说的一句话就是“To the hip, the hop, the hibby-hibby, dibby-dibby, hip-hip-hop, and you don’t stop”,这里的Hip Hop可以指髋部和跳跃,当很多MC都把这作为活动舌头的一种方式,活跃气氛的一种煽动时,这个词组就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嘻哈一点点演变成为一场全球的青少年文化运动。
嘻哈文化的影响
几年前,身着肥大的牛仔裤,脚蹬滑板鞋,曾经被称作韩流来袭。也许中国的嘻哈文化有很多成分是从韩国流传过来的,但是当你站在东京街头,你会发现,日本的嘻哈普及更为惊人,甚至比嘻哈乐诞生地美国更有商业味道。不论生活在北京,还是生活在东京的嘻哈一代,吸引他们的也许并不是嘻哈音乐本身,而是嘻哈所带来的服饰、肢体语言、思维方式
从伤痛到无聊
“嘻哈已经死了!”这句话并非出自任何美国主流文化批评家,而是美国最大的嘻哈杂志《Village Voice》专栏作家沃德·哈卡维近日在一篇名为《金玉其外,别无他物》的报告中发出的危言。曾经被“人民公敌”和“兽孩”一再渲染的空想社会主义以及决不屈服的街头战士摇身一变,成了MTV里前呼后拥,坐着加长轿车,浑身缀满沉重珠宝挂饰的女性歧视者和虐待狂。Jay-Z成了拉尔夫·劳伦与古驰的代言人,LL Cool J和“50分”甘心为詹妮弗·洛佩兹的专辑效劳。与朋克一样,这种对残酷现实作毫不留情的叙述与控诉的音乐正在沦落为一种病态的自娱自乐和毫无节制的消费,也许我们现在该问的不是“Hip Hop的前途在哪里?”而是“下一个轮到谁?”
跟所有黑人音乐一样,今天脑满肠肥的嘻哈乐也是城市贫民区的产物,按照嘻哈乐“官方正史”的记载,它诞生的地点正是纽约布鲁克林与南布朗克斯区,著名的摄影师贾马尔·萨巴斯在他最初的摄影作品集《回到过去》中详细描绘了这里阴郁的后街,破落的地铁站和随处可见的街头暴力,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它作为黑人文化大本营的独特魅力。正如罗伯特·怀斯在那部不朽的歌舞片名作《西区故事》中描绘的那样,随着迪斯科音乐与霹雳舞在黑人和拉丁裔青年中的流行,DJ们需要节奏感更强,风格更随意的音乐来配合这些被称为“B-boy”的舞虫们行马天空的自由发挥,而拥有鲜明鼓机节拍的牙买加雷鬼音乐逐渐成为新宠。宽大的尼龙夹克、滑板裤与复古风格球鞋开始取代作为金属音乐的皮衣,成为青少年衣柜中的必备之物。 音乐的风行,使得嘻哈所承载的意识形态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阿兰·莱特在《Hip Hop口述史》中认为,80年代中里根与布什政府的保守主义政策使得一向愤世嫉俗的说唱音乐迅速政治化,并激发了自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规模最大、最持久的社会抗议活动。1989年,人民公敌乐队为斯派克·李的动作电影《为所应为》创作的主题歌《为权力而战》,利用密集的采样与噪音和挑衅性的歌词将“政治说唱”推上了一个新高峰,其灵魂人物Chuck D夸耀说嘻哈乐就是黑人的CNN。三年后,因黑人卡车司机罗德尼金被警察殴打致死而引发的洛杉矶暴乱不仅断送了几十条人命,也使人民公敌乐队的单曲《魔鬼让我那么做》被禁播。在说唱艺人喋喋不休地诅咒白人、跨国公司与美国政府的时候,沉溺于贩毒、乱性、枪支泛滥与街头暴力的帮派说唱也开始大行其道,虽然由“闪电大师”与“Melle Mel”共同创作,号召大家远离毒品,放弃暴力的“白线”是Hip Hop历史上第一支风靡国际的单曲,但这种音乐诞生的环境逐渐使乐手们对暴力的态度逐渐由控诉、描述演化为沉醉和迷恋。由当今的嘻哈教主Dr.Dre,与Ice Cube,以及Easy-E组成的NWA不仅在舞台上号召“干掉条子”,也在现实中与黑帮过从甚密,甚至被联邦调查局列入了黑名单。尽管这支短命组合只存在了8年,但它几乎一手培养了包括艾米纳姆、斯诺普小狗在内的无数嘻哈新秀,暴力不仅是他们音乐的灵感所在,也是他们魅力的源泉。当斯诺普小狗在1993年因涉嫌谋杀被捕后,他的追随者反而多了,他的首张专辑《小狗风格》也登上了MTV台音乐排行榜,甚至还和丹泽尔·华盛顿共同出演了电影《训练日》。原名柯蒂斯·杰克逊,12岁就当了街头毒品拆家的“50分”之所以把自己的首张专辑《发财或死掉》卖出去90万张,就因为他在2000年9月挨了仇家9枪而大难不死的“传奇”。这种仇恨甚至因为音乐风格的分歧而存在,自80年代末开始,美国东岸与西岸两大说唱“帮派”关系紧张,冲突从地下说唱比赛的对骂升级到真枪实弹。最终于90年代末引发了著名DJ2pac与“声名狼藉的大先生”相继被对头枪杀的恶性事件。
嘻哈在给谁洗脑
“从音乐和流行文化本身考量,嘻哈已经成为了工业和一种意识形态,但代价是堕落为一台印钞机,一个充满灵性的非裔美国音乐与贪婪的跨国商业资本的杂种。”莱特说,“也许大多数说唱明星仍然觉得自己还在发出来自街头的真实声音,但拯救它的药方是这些富翁不能接受的。除非我们放弃MTV,不再让歌手频繁地在广播与电影中出现,唱片公司不再热衷于发掘新人,那么嘻哈乐可能还算是一种艺术。”尽管说唱歌手仍然有足够的创作空间来发展嘻哈乐,诸如武当派在《进入武当:36穴》中利用大量华语武侠电影配乐与片段充当BGM,以及ahamadia大胆将非洲根源音乐与说唱结合的试验嘻哈乐,但它的流行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世界对于黑人这种受歧视的社会边缘亚文化身份的好奇。“MTV中那些被骚得没谱的黑玫瑰环绕着,佩带粗大的金属饰物,身穿松垮棒球外套,喋喋不休的黑人不过是一些没有身份的性感野兽。”曾为1996年被枪杀的帮派说唱歌星Tupac Shakur撰写传记《反抗来自地狱内部》的著名自由记者阿诺德·怀特在书中写道,“尽管它仍然是唯一可以让白宫与林阴大道听到关于黑人苦难的声音。但这些声音的作者并不是唯一受到歧视的黑人。他们丝毫不谈黑人社区中的艾滋病、犯罪问题与家庭暴力,而将反抗浪漫为一次不负任何责任的袭警或抢劫。”虽然在90年代末说唱帮派仇杀中幸存下来的“吹牛老爹”联合艾米纳姆等嘻哈乐与摇滚明星在去年11月大选期间提出了“不投票,毋宁死”的口号以反对布什连任,但这场运动唯一的结果不过是为“吹牛老爹”的新唱片做了几次免费宣传。于是又一场以音乐为载体的社会革命堕落成了塞满几个唱片公司老板与前毒品贩子的腰包的商业阴谋。
对于嘻哈所包含的打碟、涂鸦、耍贫嘴、锐舞等,嘻哈潮流到底算不算是一种艺术形式,始终没有产生一种让众人信服的一致意见。但是嘻哈在给商业洗脑却成为了一致性的事实。很多耐克的老用户非常不解,为什么好端端的耐克,要搞那种大裤裆半截腿的运动裤呢,或者无缘无故发行一沓并不实用的棒球帽,同时将运动套装的布料搞得花艳无比。这其实恰恰是因为一贯坚持年轻人策略的耐克,突然发现了嘻哈力量。朋克乐的祖师爷麦尔考姆·麦克拉伦很认可嘻哈的文化作用,他说:“嘻哈乐也许是今日唯一有意思的音乐形式,就如同10年前李维斯将自己打扮成朋客青年一样。”所有追逐年轻客户群的产品,都将自己打扮成嘻哈帮派的样子,即便这些企业的头脑们对自己子女的嘻哈穿戴嗤之以鼻,但是他们仍然明白嘻哈风格已经深入人心了。
在北京的西单很容易看到嘻哈打扮的年轻人,这里众多的廉价柜台早已经是还没有工作的嘻哈少年们购物的理想场所。以网络论坛形式存在的中国Hip-Hop阵线已经有7万多注册者了,自从2000年3月26日创立以来,每天都有数千名嘻哈爱好者泡在这里。在采访中,1985年出生的冯浩说:“我们这些嘻哈族,每天都在不停地交流,各式嘻哈风格的运动鞋是谈话中的热门,此外国内的嘻哈族很喜欢看涂鸦,一旦碰到街边有好的涂鸦作品,很快就有人拿数码相机拍下来传阅给大家,要知道即便是嘻哈涂鸦杰作,在中国不出一周也会被城管大叔们销毁的。”《金融时报》认为嘻哈已经发展为一种全球的青年文化,各种商业产品都开始用嘻哈风格来包装自己,在他们看来涂鸦被视作个性化的艺术表现,而不再仅仅是污染市容的恶作剧行为。以至于在《反恐精英》这样的游戏中,每个游戏者都可以在墙上或地面喷上自己的图案,而具有中国特色的刻章办证,也成为了嘻哈式的亚文化变种。
嘻哈文化艺术形式
书法
书法--Graffiti,也叫做了Writing,即涂鸦,一种变形的、色彩丰富的字体书写或人物绘画方法,诞生于1965年前后的费城。
舞蹈
舞蹈-- B-boying(来自非洲的语汇Boioing,意为扭动或跳动),比波舞,即霹雳舞,一种技巧性很强的舞蹈,具有身体直立、模拟打斗的舞蹈动作,身体伏地、快速移动的脚步动作,和身体支撑于空中瞬间停顿的动作。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纽约布朗克斯区(Bronx)的黑人少年帮派
DJ Kool Herc音乐
DJ Kool Herc音乐--DJing(或写作Deejay,DJ是指Disk Jockey,意为唱片骑师,即驾御唱片的人),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是使用两台唱机,将不同的唱片衔接起来播放的技术,发明者是DJ库尔·赫克(DJ Kool Herc)。后来经大师弗莱士(Grandmaster Flash)、大巫师西奥多(Grand Wizard Theodore)等人创造,发明出许多非凡的打碟技巧来。
口头文学MCing
口头文学MCing(或写作Emcee,MC是指Master of Ceremony,意为司仪),这是后来加入到嘻哈中的概念。1975年,库尔·赫克在布朗克斯的Hevalo俱乐部做DJ期间,找来科克·拉·罗克(Coke La Rock)和克拉克·肯特(Clark Kent)两个黑人手持麦克风伴随音乐有节奏地说话,来挑动气氛。后来的MC则使用“强烈节奏的诗词”(Rhythmic Accentuated Poetry)--也就是说唱(Rap)来表达个人思想
嘻哈内容关于
关于Hip-Hop
Hip-Hop这个词最初是爱虫斯塔尔斯基在说唱中用来押韵的,Hip的意思是屁股,Hop的意思是跳动,连起来可以解释为跳动的屁股,这倒是非常形象地刻画出比波舞(B-Boying)舞者、DJ、MC在俱乐部里面表演的样子来。而美国早期的舞蹈林迪舞(lindy-Hop)或许也对嘻哈的发明者有所启发。这样看来,嘻哈这个词和舞蹈的关系还是非常大的。20世纪80年代初,“嘻哈教父”阿弗里卡·班巴塔(Afrika Bambaataa)借用嘻哈这个词来统称以上述四种文化形式为代表的黑人城市文化运动,很快被广泛接纳,而上面四种文化就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嘻哈四大元素了。
由于嘻哈这个词诞生于纽约,所以它就历史性地成为了美国东海岸四种黑人文化的传统。但在同一时期,美国西海岸也活跃着非常发达的黑人舞蹈文化,后来西海岸的舞蹈影响到东海岸,被吸收成为嘻哈文化的一部分,与比波舞合称Hip-Hop Dance,或者Street Dance,即街舞。
嘻哈并不是四大元素简单的结合体,30多年的发展使它成为一种全世界流行的生活方式,甚至是精神象征,代表了自由表达、张扬个性、享受生活、勇于挑战的生活观。爆炸头、肥仔裤、斗技(Battle)、纹身、运动鞋、俱乐部派对……这些都是其中的表现,所有这些东西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是一种生活。嘻哈的生活是积极的,每个生活于其中的人都在不断的探索和提高其中一种或几种技能,为了能让更多的人听到或看到他的才华,不断突破生活的局限,从而使整个嘻哈文化更具生机。
关于服饰
超大尺码的服饰可算是Hip-hop文化的经典风格。据说这种穿法的来源和Hip-Hop文化的发源有密切的关系。原来Hip-hop文化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由当时美国的黑人、犹太人、墨西哥人等有色人种发展而来。当时美国的有色人种经济状况不如白人来得优越,然而小孩子却生得比白人多,为了让这些小孩子不至太快淘汰衣服,所以经常购买尺码较大的T恤;再加上Hip-Hop文化运动味重,宽松的衣服方便多了。
宽大并非Hip-Hop穿着的全貌,细分还有差别:玩滑板的朋友喜欢穿滑板鞋,从事运动时比较得心应手而且也比较耐磨,并搭配滑板品牌的服装,如DVS、PTS、VOLCOM、EXPEDITION、 DC等皆是滑板运动用品中的名牌;街舞少年喜欢穿Nike、Adidas等运动品牌的简单式样球鞋,表现出干净利落的风格,其中Adidas鞋为玩地板动作的舞者所喜爱;在街服品牌上,有知名的ESDJ、TRIBAL、JOKER、FUBU等,名牌服饰Tommy Hilfiger、POLO Sport、Nautica、OAKLEY及运动品牌Nike、Adidas也是广受舞者欢迎的品牌。
关于涂鸦
涂鸦(graffiti)即街头涂鸦,常见于美国一些住宅区的小巷道上或地下道及地铁站。涂鸦少年以喷漆作画于墙上,用以表达其所想宣告的意念、想法或是帮派用以划分地盘;从60年代末发源至今,渐渐成为一种街头艺术。
涂鸦少年之间相互进行涂鸦竞赛,比谁的作品多,谁的名头响。他们在所有可能的公共场所将自己的名字或笔名“涂”在显眼的位置,以此表达对成人权威的蔑视。他们手持装满颜料的喷枪同警察捉迷藏,这些颜料常常是偷来的。
他们在市区的墙上涂抹带有神秘色彩的句子,粗鲁的骷髅状的人像、带有原始面具色彩的面孔、以及孩子游戏中含有猥亵意味的姿势。涂鸦作品是可视的说唱乐和爵士乐,是对视觉艺术的原创性贡献。作为大众主义观念的扩展,涂鸦艺术家大量生产了素描、印刷品、油画、雕塑、壁画、T恤、钮扣和旗帜。
2001年,时尚设计师们不约而同地向Hip-Hop流行文化取经,从衣服、裙、高跟鞋以及手袋上,都能找到黑白或七彩的涂鸦风格作品。
关于街舞
街舞包含了机械舞、霹雳舞等,起源于美国街头舞蹈的即兴动作。这些街头舞者以黑人或是墨西哥人为主,流行的街舞多半发源于美国纽约的布鲁克林区,一些黑人或是墨西哥人的孩子们成天在街上以跳舞为乐,形成各种派系,也很自然地在他们所跳的舞蹈上发展出不一样的特征。
街舞属于劲舞,动感十足,动作幅度大,要求舞者体质好。像单手倒立、前滚翻、大风车转、背旋等动作,属于难度系数高的表演,街舞少年必须保持足够的体力支撑,以及拥有坚强的意志和勇气。
深圳的一些精明商家借“街舞”发财,从某种意义上带来了街舞的兴旺。一些舞蹈学校和健身中心开办了街舞学习班,生意十分火爆。商场在促销商品或举行庆祝活动的时候,也经常请街舞表演助兴,渲染气氛。
关于特技单车
时下许多年轻人已不把自行车仅仅当作上学或上班的代步工具,对于一些人来说, B仔或 B M仔这个词一点都不陌生。
B仔的正确名字是 B MX,全名是BICYCLE MOTOCROSS(自行车越野)。它是在70年代中后期在美国兴起的一种自行车越野运动。80年代中期开始把 B MX拿到平地玩,而且玩的花式比滑板更多、跳得更高、更刺激。它的动作有上百种,其中最基本的是车上静平衡,如后轮点地跳、前轮点地跳、擦轮、定车、飘、过桥等。 B MX的车身一般采用合金制成,可以承受从几米高的地方摔下的冲力。设计上也有许多的特殊之处,如不受车闸线的限制,可以做360度转动的车把。 B MX在电影《 E· T》中的出现,使它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的代表。
在香港、广州和深圳等地,特技单车分为三种竞赛项目: U型管、平地赛及公园赛。这些竞赛将特技单车带给了社会大众,而运动的核心仍然保持在街头。
关于滑板
20世纪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的美国,美式冲浪音乐及电影领导潮流,人们在某种类似冲浪板的设计中寻找陆地冲浪的乐趣,第一张滑板在1959年推出市场。80年代末,夹心木制障碍物以及街道式场地的出现令滑板运动以一种自助的形式再现生机,这批滑板新生代开始培育出自己的明星运动员。
滑板运动对世界潮流文化影响深远,运动员爱听的 P unk音乐以及他们所穿的泥土感很重的宽衣以及怀旧式网球鞋等,都一度成为了世界潮流。
关于直排轮滑
轮滑这个创意延续了大约有300年之久,最初是一位17世纪的荷兰人尝试在自己鞋子下钉木制滚轴,享受溜冰的乐趣。在1979年,美国一位冰上曲棍球选手发现了一双老旧的直排滑轮鞋,于是买下这个设计。从那时开始,直排轮滑在全世界开始流行。
关于滑板车
滑板车( B icman)是继滑板之后的又一运动型新产品,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20公里,这种新型产品来源于日本。
虽然我们能在深圳街头见到个别老人和妇女骑着滑板车逛街,但是那不是街头文化的代表,因为街头文化是年轻的“酷”一代的玩物。滑板车就像一辆小型单车,它的车头取单车的构造,下部取滑板的构造,不过它只有两个车轮。假如你会如下绝招,证明你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了:以两脚夹住后轮,两手抓紧车头,用力吊起车头,以后轮为重心,在半空中旋转两圈,厉害的可转到三圈;或者夹住前轮,以前轮为重心,翘起后轮旋转
关于Battling
Battling在嘻哈中是MCs彼此口水战的术语。Battling的目的是两个MC尽力争取喜爱的观众,降低对手的激情。观众对于特殊lyrical 的喜好水平世由各种形式的语气腔调的转折,绕舌的技巧,挖苦对方和他们“鼓动人群”的能力决定。人家同时用例如“ooh”和 “aah”的手势来回应MC的“请求”,或在一节结束的时候以喝彩回应。然后观众用喝彩的声量决定哪个是比较好的MC,以此表示承认那个MC,增加他赢得更多Battle的自信心。
最大多数的"真实的"battle发生在各种不同的地下嘻哈俱乐部,甚至发生在一条街道的一隅;这些活动是混合着竞赛的性质。比较众所周知的 "战争" MC,像Canibus,可能用收音机广播上的一场battle或出自他们的潜在对手制作的“diss”卡带来公开召唤潜在对手。这能被借由不敬对手的lyrical技术,主题素材,或仅仅平白的不喜欢那个人。最公众的battles通常可以赢得自我展示和赢得更多粉丝。不幸的是当battle的时候,一些歌词的内容越过了个人的底线,那将导致了娱乐变成了实际的敌对。
当今,这条个人的底线,时常被肆无忌惮的越过。许多评论说嘻哈中的这部分“走的太远”,绕舌歌手 Nas说,“没有女人和孩子是[应当]包括在内的”。其他人则感觉这是所有的嘻哈的一个部份。他想告诉人们一些东西,使他们反对另一场甚至涉及到其他MC的家人和孩子的MC battle。这不是简单的两个人试图去赢得battle;一个MC对抗另一个。
关于嘻哈音乐
U-Roy, one of the earliest Jamaican dub musicians嘻哈音乐与非洲西部的griots有关; 旅行歌手和一些诗人往昔的音乐风格被认为是嘻哈。 一些 griot 传统和非洲的奴隶一起来到新的世界。对于嘻哈最重要和最具创造力的影响力是在1960年代兴起的叫做牙买加dub配音风格。因为在俱乐部 (声音系统) 舞者较喜欢了富有激情短节奏的旋律,像King Tubby等dub音乐家使用打击乐器来制造这种效果。很快,表演者在表演打击时开始说唱。 在 1967 年,自牙买加的移民把dub带到了纽约,例如Kool Herc这样的DJ,在那里这种形式的流行文化发展形成了嘻哈。 在牙买加, dub音乐又演化为各种流派像ragga 和 dancehall 。
DJ Kool HercDJ Kool HercHerc--早在 70s纽约最流行的 DJ 之一, 经常在neighborhood party上演出。(也被称为block party) 自从 Herc的马车驶过Sedgewick大街后。在布朗克斯,他很快地从使用瑞格舞音乐卡带转向funk,rock和 disco的,因为纽约听众不是特别喜欢瑞格舞。 Herc 和其他的DJ使用混音技术和二笔记录延长了敲击的间隙,因而使得其他混音技术很快发展起来。表演者在演奏音乐的时候说唱,最初这些人被称为MC(司仪或主持人),后来改为rapper。这些早期的rappers把重心放在介绍他们自己和在听众中其他人身上,以一个简单合唱团进行即兴创作和简单的四连击形式。不久MCs增加了较多复杂的歌词, 时常富有幽默感, 和sex组合的主题。70 年代结束时,嘻哈音乐开始成为主要的商业和艺术的力量,而且开始在美国传播。 在80 年代和90 年代,嘻哈逐渐地在美国中变成主流 ( 转变通常被认为完成在1992年)一定程度上变成世界化的。
嘻哈概况
Hip-Hop意为“摇摆的屁股”,源自美国黑人社区,其渊源可上溯至20世纪70年代。
Hip-Hop是一种由多种元素构成的街头文化的总称,它包括音乐、舞蹈、说唱、DJ技术、服饰、涂鸦等。
Hip-Hop是街头的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他与同是街头文化的滑板、小轮车等极限运动有着亲密的关系。
Hip-Hop一族具有共同的行为方式,即使互不相识,你也能从他的外表准确地判断。
Hip-Hop现在已经从街头步入主流文化。在美国,主流娱乐空间已经被Hip-Hop占据;在韩国,
Hip-Hop被与其本民族的文化相结合,成为具有韩国特色的最受大众欢迎的文化形式;在中国,这种文化青少年中日益活跃起。
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
“嘻哈产业”,许多人可能连听都没听过,但事实上则是几乎全球绝大多数的人,目前都早已生活在这个产业所建造出来的文化氛围中。就以台湾为例吧。只要我们随便打开电视,那些卖手机、球鞋、牛仔裤,以及饮料等商品的广告,总是一群年轻人头戴棒球帽、或者包着大头巾,身穿宽松的服饰,甚或披一件带有头罩的夹克,脚踩着球鞋,在那里舞动、奔跑,或做着其他动作。这就是“嘻哈风格”;当然更别说那些综艺频道上的饶舌歌手了。
除了电视广告及综艺频道上可以看到的典型的“嘻哈风格”外,如果我们走上街头,在一些时髦青少年,甚或年轻新中产阶级集中的地方,那种“嘻哈风格”更是普遍。有些青年新贵,头戴球帽,挂着一幅帅酷的无线手机装置,这当然也是“嘻哈风格”的具体显露。
而“嘻哈风格”当然不是凭空跑出来的。一种风格的形成,主要是透过商品,以及该商品所创造出来的行为及文化代码。因此,风格自然也是产业。那么,所谓的“嘻哈产业”,它的产业规模究竟有多大呢?说出来可能会吓死人,因为据专家的正式估计,全美的任意消费行为里,与“嘻哈产业”有关的大概就占了四分之一,举凡服装、鞋类、服饰佩件、运动器材、电视、杂志、电影、广告、手机、软性及烈性饮料,连锁速食、唱片、模特儿业、化妆品、艺术产业、金融业、球类活动业等和生活有关的经济活动,都被它所渗透,甚至连一些非正统性的名牌,也都无法抵挡“嘻哈风格”所造成的消费穿透力,而向它靠近。 嘻哈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 因此,所谓的“嘻哈产业”,它的产业规模实在模糊得难以清楚界定。如果用最宽松的定义,凡与“嘻哈风格”有关的都被纳入,那么它的规模单单在美国恐怕就已达到一兆美元以上。但这样的定义其实太过浮夸。真正所谓的“嘻哈产业”,应当是发动出整个“嘻哈风格”的核心产业,因而它是一种风格创意产业,保守估计,它至少有数百亿美元的规模。
而2003年,“美国商业周刊”会将“嘻哈产业”的教父赛蒙斯上封面,主因是在这一年“嘻哈产业”的表现实在让人啧啧称奇。它单单服装上即达到二十亿美元的业绩,有一部由饶舌歌手Eminem主演的电影8Mile甫上映,第一个周末就创下5120万美元的票房,打破了《侏罗纪公园》的纪录。2002年,世界名酒Courvoisier用饶舌歌打酒,销售业绩立刻提高了20%,2003年美国热门音乐排行榜几乎全是嘻哈天下,由于整个“嘻哈风格”已强大到如此难以匹敌的程度,它不但产业活动的地盘扩大,甚至连顶级名校如哈佛、麻省理工学院,也都很严肃地将它视为一种文化及生活、产业的现象来研究及开课讲授。 新美国梦的最佳样板 因此,现在可以说已到了“嘻哈风格”不再只是单纯的美国黑人青少年“次文化”的阶段了,它所型塑的风格,经过资本主义商品化的过程中的被“占用”及“改窜”,逐渐变成了一种新的“时尚”,它在征服了纽约和洛杉矶后,也渐渐开始要征服全世界。在美国有所谓“嘻哈世代”(HipHopGeneration)之说,指的是1985年至1990年间窜起的黑人世代,而毫无疑问的,在这个世代里,最有成就的即是赛蒙斯,他是全球“嘻哈产业”最大的创意人及发动人,他早已不是“黑人雅痞”(Buppie)而是“嘻哈产业帝国”的教父,甚至更成了“新美国梦”(NuAmericanDream)的最佳样板。他是最重要的饶舌唱片公司DefJam的创办人,后来以一亿多美元卖给了环球唱片,目前乃是全美第二大唱片公司,年营业额高达7亿美元。他目前拥有一个包括了服饰、媒体、饮料、金融等综合性的庞大帝国,单单服装批发一项,一年业绩即达2亿6千万美元,整个帝国一年的业绩总在10亿美元左右。 饶舌歌是“嘻哈风格”的核心 有关“嘻哈风格”的问题,各家说法不同。有人说它起源于古非洲,有人则说它始于牙买加,但无疑的,以道白式的饶舌歌为主体,则无疑是“嘻哈风格”的核心。它在1970年代开始随着音乐合成器的出现而走红,配合着舞步而表达桀骜的悲伤与愤怒,因而它有着强烈的个人化,追求自我认同,以及反主流的不驯意含。这种乐与舞的风格,很快的就在大城市的黑人青少年聚落和街头散布开来。 而除了音乐与舞步之外,他们那种装束,其实也非常的具有街头风。例如,当时的黑人社群,生路匮乏,街头贩毒乃是主要营生,那种宽大厚重,或者戴帽包头的服饰,乃是年轻毒贩彻夜在街头流荡之必需,而宽松的长裤、口袋则用来藏枪,球鞋则用以必要时的追赶与奔逃。易言之,这种装束其实在本质上相当接近不驯青少年的帮派装。 可是由历史及经验,我们也知道所有的符码意含都是流动的。那种街头式的走路、说话、装束,当民权运动所造成的黑人地位被渐渐抽离,它的符码意含则往“帅”、“酷”等方向移动。而后经由中学和大学,黑人及白人交界的领域,如音乐、体育等方面,向白人青少年社区渗透。而正是由于有着这样的渗透性,具有商业眼光的黑人奇葩即有了发挥的舞台。如果我们回头去看“嘻哈产业”的发展,即可注意到,在1980年代中期以前,它只能被算成是一种“次文化”。但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它那种帅酷及叛逆,加上一点吊儿郎当的风格,已变成全美青少年的流行,甚至所有的大公司,都不得不注意它的存在,并介入其中;于是,1985年Sony与DedJam唱片合作,协助它在销售通路上发展,1986年Adidas开始借助饶舌乐园来帮忙行销。当主流企业开始介入这个产业,“嘻哈风格”就等于已成了主流的一部分,甚至并取得了一定的主导权,而这个主导权并不在白人手中,而是由黑人创意企业家掌控,因为只有他们才知道整个“嘻哈风格”的窍门与可能走向。 高档商品也以嘻哈为诉求 因此,由“嘻哈风格”从“次文化”而发展为影响到全美甚或全球的风格与产业,我们或许可以回顾今年所谓的“巴黎风情”了。近代法国思想泰斗布尔迪厄(PierrBourdieu)曾经研究所谓法国的“波希米亚风格”问题。他指出,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巴黎一地有大量来自外省的青年涌入,他们疏脱、浪荡、随兴、自在,后来的“巴黎风情”有一大半就是由这种“波希米亚风格”中产生并被细致化的结果。今天我们去巴黎,一定会很快地注意到,巴黎人随便谁,纵使是“随意穿着”(casualwearing),都会露出某种不同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生活风格”的奥秘。 而到了今天,由于“嘻哈风格”已成为全球庞大的产业,而且其地位仍在上窜,不但影响到大众生活商品,甚至还往高档商品以及名牌这个领域继续渗透,诸如海尼根啤酒、可口可乐、麦当劳、美国本土名牌Gap等也要以它为诉求。这时候,“嘻哈产业”也跟着出现许多高档商品,有些嘻哈人物那一身行头,其昂贵程度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举例而言,Reebok在复活节推出一款Sdot限量鞋,即创下该公司的销售历史纪录,eBay网站上立刻卖到250美元一双,“嘻哈商品”的抢手及高档化,由此可见。如果再加上典藏版的手机,那就更加不可思议了。 嘻哈风已由美国向全球扩散 这也就是说,在过去20多年里,当我们说到“嘻哈”时,尽管名称相同,但实质上早就有了极大的差异。早年的“嘻哈”是落拓黑人社区里那些穷小孩的“邋遢风格”(Shabby)对自己凄苦的命运充满了悲愤,但到了今天,所谓的“嘻哈”早已成了一种流行的时尚,甚至已成为一种固定下来的习惯,穿着宽松但昂贵的衣服,包着名牌头巾或运动帽,典藏版的球鞋,当然还有带数位摄影的手机与耳机,加上一堆亮闪闪的金属饰物,踩着那种有点摇晃的步伐。今天的“嘻哈人物”,以帅酷取胜,说不定再过几年继续细致化后,会成为独特的“纽约风情”!以前的嘻哈多少有点红眉毛绿眼睛的架式,今天的嘻哈却都变成了酷哥辣妹,时代的变化可真是快啊! 因此,有关“嘻哈产业”的整个发展史,其实是非常值得从事创意产业者好好研究的课题。“嘻哈产业”乃是由无到有,由非法到主流,由非商品到商品化的过程。它是原来的边缘人不入流的风格,最后竟然不但发展成了新的主流,甚至还随着美国国势而在全球扩散。其中有着太多窍门都值得详参。而无论如何,赛蒙斯这个教父型的企业家,绝对当得上二十世纪创意产业上的传奇英雄。一种生活风格可以影响到全美日常随意消费活动的四分之一,这已是生活产业史上的奇迹了。
全球嘻哈文化4大元素:说唱,街舞,DJ,涂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