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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贞九烈(三貞九烈)
旧时形容妇女重视贞节,宁死不改嫁,不失身。三、九,极言其甚。 元 白朴 《墙头马上》第三折:“随汉走,怎説三贞九烈?” 明 无名氏 《金雀记·投崖》:“听诉因,三贞九烈全闺閫;草茅庵,且淹留几旬。”《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九回:“甚么三贞九烈?都是哄人的説话!”亦作“ 三贞五烈 ”。 夏衍 《上海屋檐下》第一幕:“你要他三贞五烈,这不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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