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ù mén zhàng zǐ
注音:ㄖㄨˋ ㄇㄣˊ ㄓㄤˋ ㄗㄧ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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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朝对重犯所施的一种酷刑。 宋 陈襄 《州县提纲·捕到人勿讯》:“大辟刼盗捕至之初,例於两腿及两足底,輙讯杖数百,名曰入门杖子,然后付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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