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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认股权证,又称“认股证”或“权证”,其英文名称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译“窝轮”。
按照发行主体,认股权证分为股本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认股权证属于狭义的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备兑权证则属于广义认股权证,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一般为证券公司、银行等)发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
按内容分类
按照权利内容,权证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买入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购权证。如果在权证合同中规定持有人能以某一个价格卖出标的资产,那么这种权证就叫认沽权证。
认股权证定义
广义上,认股权证通常是指由发行人所发行的附有特定条件的一种有价证券。从法律角度分析,认股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使价),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权证的交易实属一种期权的买卖。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是一项权利:投资人可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而不论该标的资产市价如何)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两种期权
认股权证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专门的投资银行发行,权证所代表的权利包括对标的资产的买进(看涨)和卖出(看跌)两种期权。因此有时所称的认股证是广义的(即包括认购证和认沽证两种),但更多的则是仅仅指认购证;而在香港则往往是指备兑认股证。
期权性质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权证(特别是备兑权证)的期权性质,使得它与期权存在一种互斥性,这一点在香港和美国市场都有体现。在香港,个股期权于1995年推出后,成交量一直偏低,原因之一在于权证推出的时间较早,已经大量占有香港市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期权本身的结构和操作都相对复杂,无法将权证的投资者吸引到期权这边。而在美国则正好相反,期权市场发展成熟,散户投资者占了期权市场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期权已成为美国投资者对冲风险和扩大收益的重要金融工具。这也是权证市场在美国不太发达的重要原因。
认股权证 - 发展状况
认股权证是金融市场中公司法人融通资金的一项重要商品,已经有九十年以上的历史。随着时代的演进、管理法规与交易制度的日趋完备,认股权证交易目前在一些成熟资本市场已非常活跃。买卖认股权证的好处很多,其中包括:投资者只需付出买卖相关资产成本的一个百分比,即可从升市或跌市中取得获利机会;认股权证可提供杠杆式回报,与直接投资相关资产相比,认股权证提供的杠杆效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让投资者有机会以较低成本争取较高回报;投资者可根据本身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选择价内权证、平价权证或价外权证;投资者可将潜在亏损限制于某一固定金额,也可随时在认股权证到期前将权证出售,以将亏损降至最低或获利回吐。
认股权证 - 衍生产品
市场上有两种认股证,一般称为股本认股证及衍生认股证。
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上半年,香港市场推出了大批的H股认股权证。考虑到认股权证的杠杆作用,投资人每天在认股权证所下的赌注已接近股票的成交额。
衍生认股权证是一些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专门投资银行发行的金融衍生产品。目前,香港市场主要有两类认股权证:若看好市场,可以买备兑认购证;若看淡市场,则可买备兑认沽证。
专业上讲,备兑认购证是一种认购期权。投资人购买备兑认购证,实际上是买进一种权利———拥有这种权利的投资人,可以以一个预先设定的价格,在未来的某一日,买进某一股票(或某一组股票)。
认股权证 - 实例解释
假设投资人以每股7分钱的价格买进1股代号为9769的中国移动(0941)备兑认购证,投资人就可在2004年10月18日以每股23.88港币的价格购买0.1(认购比率)股中国移动的股票(实际上是现金结算,并不真正发生购买行为)。如果10月18日收盘后,中国移动在10月18日及之前的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专业术语叫“收市价”)低于每股23.88港币,则行使这一认购权毫无意义,投资人可放弃购买的权利,这样就完全输掉了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7分钱;反之,如果收市价为每股26港币,投资人就会行使这一权利,以赚取21.2分的行使利润。扣除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7分钱本金,投资人可净赚14.2分的净利润(不考虑行使费用),投资回报可达203%。
同样道理,备兑认沽证是一种认沽期权。投资人购买备兑认沽证,实际上是买进一种权利———拥有这种权利的投资人,可以在未来的某一行使日,以某一行使价,卖出某一股票(或某一组股票)。
假设投资人以每股9分钱的价格买进1股代号为9908的中国移动备兑认沽证,投资人就可在2004年10月26日以每股21港币的价格沽出0.1股中国移动的股票。在10月26日收盘时,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高于每股21港币,投资人可放弃沽出的权利,完全输掉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反之,如果中国移动的收市价为每股19港币,投资人就会行使这一权利,以赚取20分的行使利润。扣除当时购买这一权利的9分钱本金,投资人可净赚11分的净利润(不考虑行使费用),投资回报可达122%。
从表面上看,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好像是在和发行商对赌股价走势。实际上,发行商一般都会采取一种叫“对冲”的办法,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市场。假设某投资人从发行商手上买入一批中国移动备兑认购证9769。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9769的价格就会往上升,投资人就会赚钱,发行商就要亏钱。发行商为了回避这种风险,就会在卖出9769的同时,在市场上买入一定比例的中国移动股票进行对冲。这样,如果中国移动股价上升,发行商在9769上确实会亏钱,但会在股票上赚回钱。发行商只要进行科学的对冲,就能做到盈亏相抵略有盈余。
购买认股权证,犹如四两拨千斤,具有很大的杠杆作用。一般来说,认股权证绝对价格的变化会小于对应股票(正股)的价格变化,但相对于其自身低廉的价格来说,其升跌百分比可以是正股的几倍到十几倍。因此,发行商在进行对冲操作时,需要在市场上买入(或卖出)相当于认股权证金额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股票。
明白了这个道理,投资人买卖认股权证时就应该特别注意:千万不要把认股权证看做一个独立的证券,单纯为买卖认股权证而买卖认股权证。买卖认股权证时,投资人应该把分析的重点放在对应的股票上。只有投资人认为正股便宜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购证;认为正股偏贵时,才应该考虑买入备兑认沽证。如果投资人只分析单只认股权证的价格走势,不论正股价格的平贵而进行买卖,那就变成本末倒置的纯投机行为。
理论上讲,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和正股的价格之间有着紧密关联,投资人只要把正股价格、正股价格百分比波动的标准差、当前的利率水平、权证的行使价格和行使期限,输入到一个叫Black-Scholes的模型中,就能算出某只认股权证的合理价格。不过,香港市场上大部分认股权证的价格,都远高于理论价格。因此,投资人就要衡量,自己愿不愿意为了获得一定量的杠杆作用,而额外支付一定的差价(可能是认股权证价格的百分之几到百分之几十)。
需要特别提醒读者的是,发行商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会发行一些非标准的认股权证,或在发行条款中加入一些不利于投资人的条款。从法律上讲,发行商在招股书中都已经对这些认股权证的条款进行了足够的披露,因此不需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此,要保护自身利益,投资人必须充分理解,才能考虑是否介入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 - 概念总结
事实上,只有小部份认股权证持有人会选择行使其认股权证,大部份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卖出认股权证。
无论是认购权证或者认沽权证,它们都包含有有以下主要特性:
一是杠杆效应。
二是具有时效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认股权证具有时间价值,并且时间价值会随着认股权证到期日的趋近而降低。
三是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与标的物的持有者享有不同权利。对以股票为标的物的认股权证而言,由于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认股权证持有者不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例如投票权,参与分红等权利。
四是投资收益的特殊性。对认购认股权证而言,如果投资者对标的物价格移动方向判断正确,将获得较大收益。
此外,由于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认股权证,所以认股权证的价格最终还决定于买卖双方的供需量(若实行庄家制,买卖需求只是影响权证价格的因素之一,正股的价格波动才是主导因素)。投资者在估算认股权证价格时,必须综合考虑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时间价值、理论价格、交易量等因素,才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