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ù chū rén zuì
注音:ㄍㄨˋ ㄔㄨ ㄖㄣˊ ㄗㄨㄟˋ
繁体:
谓量刑时故意开脱或轻判。《明史·儒林传一·薛瑄》:“都御史 王文 承 振 旨诬 瑄 及左右少卿 贺祖嗣 、 顾惟敏 等故出人罪。”参见“ 故出入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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