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àng gé
注音:ㄓㄤˋ ㄍㄜ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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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杖刑并革职。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书<芦城平话>后》:“ 傅櫆 参内阁中书 汪文言 ,即 休寧县 犯赃遣戍之库吏 汪守泰 。六月,审确,杖革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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