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ū fǎ bó àn
注音:ㄔㄨ ㄈㄚˇ ㄅㄛˊ ㄢˋ
繁体:
谓出于律例之外进行辩驳议论。《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九年》:“乃下詔:‘郎、令史復出法驳案者,随事以闻。’” 胡三省 注:“出法驳案者,谓出於法之外而为驳议也。”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