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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兔烹狗(獲兔烹狗)
犹言狡兔死,走狗烹。比喻事成后排斥以至杀害有功者。 梁启超 《论中国之将强》:“ 南洋 一带,苟微 华 人,必不有今日。今虽获兔烹狗,得鱼忘筌……然篳路蓝缕之功,在公论者,终不没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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