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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女旷夫(怨女曠夫)
指已到婚龄而没有合适配偶的男女。语本《孟子·梁惠王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元 王实甫 《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 红 云:信者人之根本……却不当留请 张生 於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卷十四:“选僧尼少壮者一千人,即成婚配,一时怨女旷夫咸得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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