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píng fǎ
注音:ㄆㄧㄥˊ ㄈㄚ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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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犹持法,执法。亦谓执法平正。《书·立政》“準人” 孔 传:“準人平法,谓士官。” 孔颖达 疏:“平法之人,谓狱官也。”《汉书·宣帝纪》:“吏务平法。” 唐 李益 《秋晚溪中寄怀大理齐司直》诗:“国典唯平法,伊人方在斯。”(2).指公平之法。 唐 高适 《饯宋八充彭中丞判官之岭外》诗:“翠羽干平法,黄金挠直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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