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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指居民或在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它能在社会现实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若处置不当,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邻避效应的利弊
利
在社会现实中,邻避效应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纠正行政和技术精英的决策失误或不良偏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由于邻避效应而拖延甚至取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必要性的公益性项目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弊
邻避效应的心理与认知因素越强烈,则居民的邻避意识越强,对经济性补偿方案的各方面要求也就会越高。对相关问题的处置不当,除了可能延误建设进程、加大建设成本外,还可能引发社会政治问题、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导致邻避效应的五方面心理与认知因素:
1、不信任政府和项目发起人。当存在对政府的一般性信任缺失,或者受影响社区在与政府的交往经验中存在失败或负面的经历时,则在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居民易于产生不安全感与不公平感。一旦政府的经济性补偿方案明显不公,极易导致过度的自我保护行为。
2、知识与信息欠缺。当利益相关人缺乏对公益性邻避设施的近期与远期后果的充分了解时,容易接受一些不准确或错误的概念,在主观上缩小邻避设施的正面效应,夸大其负面后果。
3、对问题、风险和成本的狭隘和局部的观点。 “只要不建在我的后院就行”,“凭什么由我们来承担应该整个社会承担的后果”,这些都是在缺乏社会责任感时可能出现的狭隘观点。在基层社会政治中,这些观点易于获得群众支持,并可能被一些基层政治人物所操纵。
4、对邻避设施的情绪化评价。一方面邻避设施的选址和补偿决策等,往往会被社区认为是强加的,导致情绪化反应;另一方面对抗性情绪和行为会加剧社区对设施的可能威胁的主观预期,形成恶性循环。
5、一般的和特别的风险规避倾向。对具有风险规避倾向的居民,更倾向于注意到邻避设施带来的负面效应。
如何克服与避免邻避效应
首先,设置邻避设施时需要充分吸纳民意,引导公民参与,达到协商民主,做到科学决策,并有制度保障。具体到公益性项目的规划、选址、环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尊重民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民意调查、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其次,要尊重所有人群的环境自主权和平等权,使各阶层民众在政策制定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
第三,对于因设置邻避设施而受到影响的民众,要给予合理而充分的赔偿及身心补救。对于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等问题应充分听取区县、街镇、企业和居民的意见,不断增强公益性项目补偿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逐步实现从“公众参与”到“共同决策”的转变,推动公民参与和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