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è xì
注音:ㄒㄧㄝ ˋ ㄒㄧˋ
繁体:
◎ 械系 xièxì
[be arrested with shackles,handcuffs,etc.] 用脚镣手铐等刑具拘禁起来
乃下相国廷尉,械系之。——《史记·萧相国世家》
械系不稍宽。——清· 方苞《狱中杂记》
械系入老监。
见“ 械繫 ”。
亦作“ 械係 ”。1.戴上镣铐,拘禁起来。《史记·淮阴侯列传》:“上曰:‘人告公反。’遂械繫 信 。”《宋史·奸臣传一·蔡确》:“自翰林学士 许将 以下皆逮捕械繫,令狱卒与同寝处。”《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四年》:“ 禼 初领 河东 漕,时 潞州 已再籍夫,械係坊郭民 王概 等,责夫钱六万三千餘緡。” 清 袁枚 《新齐谐·赵文华在阴司说情》:“ 京 与婢忽仆地,囈语经宿始苏,云:‘摄至冥府,与婢械繫大门外。’”
(2).指被拘禁的人。 宋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 庐陵 人喜鬭讼,械繫常充县庭。” 宋 叶适 《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铭》:“ 会稽 督零税急,械繫满府县,值公摄帅,尽释之,士民歌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