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语
查词语

东非共同体

拼音:

注音:

繁体:

基本解释

“东非共同体”(EAC,EastAfricanCommunity)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员国以共同的“斯瓦希里”文化为背景,组成统一经济互助合作体,简称“东非共同体”。东共体约1.34亿人口,其宗旨是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和外交等领域的合作,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

东非共同体(英文:East African Community,简称 EAC)是由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布隆迪和卢旺达五个东非国家组成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总部设于阿鲁沙。

东非共同体(简称东共体)最早成立于1967年,成员有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三国,后因成员国间政治分歧和经济摩擦于1977年解体。1993年11月,坦、肯、乌三国开始恢复合作;1996年3月14日,三国成立东非合作体秘书处。1999年11月30日,三国签署《东非共同体条约》,决定恢复成立东非共同体。2001年1月15日,三国在坦桑尼亚阿鲁沙举行东非共同体正式成立仪式。2001年11月,东非议会和东非法院成立。2004年,三国签订条约,成立关税同盟,于2005年1月生效。

2007年6月18日,布隆迪与卢旺达两国正式加入东非共同体,成员国增至5个。

详细解释


东非共同体 - 宗旨

加强成员国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科技、外交等领域的合作,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共同发展基础设施,实现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联盟,并最终实现政治联盟。

东非共同体 - 成员

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和布隆迪。

第13次东非共同体(东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2011年11月30日在布隆迪首都布琼布拉发表公报称,由于不符合地理位置相邻原则,首脑会议决定拒绝苏丹加入东共体的申请

由于苏丹不与东共体现有5个成员国中任何一个在地理位置上相邻,故暂不考虑其2011年6月递交的加入东共体的申请。对于新成立的南苏丹加入东共体的申请,首脑会议决定成立一个部长级委员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在未来某个时间做出决定。

东非共同体 - 主要负责人

首脑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主席布隆迪总统皮埃尔·恩库伦齐扎(Pierre NKURUNZIZA)。部长委员会主席为肯尼亚东非与地区合作部长约翰·科艾奇(John Koech)。秘书长为卢旺达人理查德·塞兹贝拉博士(Dr. Richard SEZIBERA),2011年4月任职。

东非共同体 - 组织机构

(1)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应成员国要求并经成员国一致通过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2)部长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或指派的其他部长组成,是共同体政策机构。其职能是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负责为共同体有效与协调运行及发展制定政策;向东非议会提交法案;向首脑会议提交年度报告;建立处理不同事务的部门委员会等。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成员国或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部长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3)协调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地区合作事务或指定政府部门的常秘组成,负责向部长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执行部长委员会决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应委员会主席要求可举行特别会议。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

(4)部门委员会:应部长委员会指示成立,负责处理部长委员会指定事务。

(5)东非法院:系共同体司法机构。职责是确保条约得到履行,负责相关条约的解释,并向首脑会议、部长委员会、成员国和共同体秘书处等提供法律咨询。每个成员国可提名2名法官,由首脑会议批准任命。院长和副院长须来自不同成员国,院长由成员国法官轮流担任。

(6)东非议会:系共同体立法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长由成员国议员轮流担任。议员任期5年。

(7)秘书处:是共同体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秘书长、副秘书长、法律顾问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首脑会议任命,由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5年。

东非共同体 - 主要活动

截至2011年10月,东共体共举行了十三届首脑会议和五届特别首脑会议。

2004年11月,东共体召开第六届首脑会议,坦、肯、乌三国总统签署了“加快东共体一体化进程时间表”,提出2010年1月前成立“东非联邦”。

2006年4月,东共体召开第七届首脑会议,决定2010年1月建立东非共同市场;审议了“东非联邦快车道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讨论了布隆迪、卢旺达两国申请加入东共体的问题;制定了《东非共同体第三个发展战略(2006-2010)》。

2007年6月,东共体召开了第五届特别首脑会议,峰会正式吸纳卢旺达、布隆迪为东共体成员;并计划于2009年就建立“东非联邦”举行全民公决;2010年成立东非共同市场。

2009年4月29日,东共体在阿鲁沙召开第十届首脑会议,坦、肯、乌、卢、布五国元首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于2009年11月签署建立共同市场的条约,争取在2010年年初正式启动共同市场。

2009年11月20日,东共体在阿鲁沙召开第十一届首脑会议,5国首脑共同签署了《东非共同体共同市场议定书》,议定书经成员国批准后将于2010年7月生效。

东非共同体 - 同中国关系

1998年5月,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出席东非合作体道路网捐助会议。

2003年5月,中国驻乌干达大使应东共体秘书处邀请出席在坦桑尼亚举行的东非共同体使节会议。

2008年5月,东共体五国负责东共体事务的部长代表团访华。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分别会见代表团。

推荐词语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