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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职业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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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校园职业红娘 - 出现

2006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学五位大三学生日前组建了一个叫“恋爱第三者”的交友机构,专门帮助一些腼腆的同学传情达意,每次收费30元,要是撮合成功再另加收20元。

2009年12月,在从不缺乏创业热情的珠海某高校校园内如今又悄然冒出“恋爱介绍所”,两名时髦的在校大学生竟然当起职业“红娘”,为同学介绍一个见面者收费20元,屡战屡败的学生若想有多次见面机会,还可以选择VIP服务,一次性交付60元,将获得长期的贵宾服务,“介绍所”帮他(她)找到理想对象为止。

“校园职业红娘”的出现引发了争议。有人认为此举根本没有必要,大学中没有“职业红娘”生存的空间。但也有人举双手支持,认为可以由此拓展大学生的交际圈。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形式可以尝试,但大学生提供“爱情服务”不合适,实行收费的方式更不宜提倡。

学生担当红娘

“恋爱第三者”交友机构主创成员小许和其他几个成员都是正在读大三的学生。小许说:“我们也是看到很多同学有喜欢的对象但是不敢开口,所以想到帮忙他们牵线的。我们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帮助那些腼腆的同学传情达意。所做的工作也不难,就是帮着有需求的同学送信、送花,或者约人。每次收费30元,要是介绍成功了再另外加收20元,算是大家的跑腿费。”

各方争议

对此现象,大学生们有赞有弹。有的表示有市场,可推广;但有的同学持强烈反对态度,认为读大学不是为了恋爱,要对得起父母辛苦供养自己。

对于学生当红娘,有人认为此举根本没有必要,也有人举双手支持。在海报前观看“情侣中介广告”的一位大学生说:“这一类的海报我还是头一次看见。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学校并未禁止学生恋爱,但在校园里赤裸裸地办这种业务总不太好。”

另一位大学生只用了一句话就概括了对这个“校园情侣中介”的看法:“这个很无聊,没意思。”记者采访的第三位大学生表示,他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感觉不大可靠,像是在玩噱头。

但也有大学生表示,“谈恋爱很让人烦恼,有时候都搞不懂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现在有了好帮手,我们表示欢迎。”

专家观点

杭州市民政局婚姻介绍中心的王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姜他们的创意不错,但学生提供“爱情服务”不合适,具体操作中的一些行为也不宜提倡。比如这种业务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学生而言是不合适的。此外,她还表示,创业团队是否要有偿帮助同学解决感情问题,这也有待商榷。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孙成律师表示,他们的创意不错,但学生提供“爱情服务”不合适,难于监管。类似这样收费的交友机构,只要收费,无论收费多少,都是需要法律保证。相反,如果只以单纯的交友俱乐部的形式,也就是提供一个非营利的平台,将会对一些平时不善交际、沉默寡言的同学提供一种新的交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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