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ēn pàn
注音:ㄈㄣ ㄆㄢˋ
繁体:
(1).剖析;评断。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三乘佛家滞义, 支道林 分判,使三乘炳然。”《陈书·宣帝纪》:“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2).分离。 宋 陶穀 《清异录·鹰觜香》:“ 番禺 牙侩 徐审 与舶主 何吉罗 洽密,不忍分判。”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