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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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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由于 近期发生的多起校车事故牵动着我们大众的神经,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校车资金谁来承担”、“校车安全谁来监管”、“校车安全责任谁来保障”……诸多焦点问题随着条例草案的公布有了初步答案。同时,也再次引起了全社会对校车的关注。

校车安全上路,资金是最大的障碍。“目前,不少学校没有政府财力支持,全靠学生的学费和投资方投入,日子本就不宽绰。”姜堰市张甸幼儿园园长薛兰珠说,“一辆校车几十万元,谁来出这个钱?即使学校出得起,车辆的保养等费用怎么办?”她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辆普通面包车为例,油钱2万元、司机工资2万多元,再加上车辆保险和维修保养费用,一年开销要五六万,这对很多学校来说是无力承担的。

解决资金问题,条例草案提出了“保障就近入学,大力发展公交,重点支持农村校车服务的总体思路”。国家将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

“校车安全,各级领导都很忧虑,层层都在抓。但要想提高安全系数,担忧之外,必须加大投入。”仪征新集镇王营小学校长周建权对条例草案中的规定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新集镇公办农村小学没有校车,就出现了一些社会车辆,以每学期300—400元的价格接送学生。“这些车,8座的坐上10—20人是常有的。如果政府对这方面加大了投入,他们自然就没了市场。”

“条例草案对校车标准有了严格定义,对于家长和学校而言,都是一件大好事,确保了学生上下学的便利、安全。”一大早就看到条例草案的沛县教育局副局长肖祖部说,下一步,该县计划加大对偏远地区学校的校车投入,不仅要买车,每辆车还要配备安全监督人员,确保路上万无一失。

解决校车问题,需要政府投入,但不意味着政府大包大揽。“校车服务及其安全背后,涉及经济发展水平、教育均衡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等诸多现实因素。”泗阳县三庄乡邵道社区党支部书记张秋香说,“苏北和苏南存在差距,如果不按照实际情况,一下子要求每个学校和地方政府都投入这么多钱来配齐标准校车,在苏北很难实现。”

“在校车投资靠财政问题上全国一刀切,有难度。不是每个地方政府都有投资校车工程的财力,不少地方可能会在生命机会成本和校车费用成本之间作比较。”仪征新集镇方桥村书记朱载鹏说,可以引入民间资本解决这个难题。

这样的理念,在条例草案中其实也有所体现。里面提出,“学校可以配备校车,或者由下列单位(以下称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提供校车服务:(一)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企业;(二)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省不少地方已引入公交公司来提供校车服务。据了解,今年洪泽有12所农村初中迁入城区,涉及到4200名农村孩子上学交通问题。“现在洪泽的‘校车’,就是县公交公司派来的城乡班线中巴。”洪泽新区中学校长袁干军告诉记者,只要是学校撤并后进城上学的学生,政府还补贴车费。“我们中学有30多辆免费班车,每周负责接送900多名农村学生。每个孩子都定车定座,人齐了才开车。”

校车问题,是钱的问题、车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管理的问题。南京鼓楼区紫竹苑小学校长吴青华认为,校车虽然姓“校”,但保障校车安全运营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合力。“学校管不了校门之外的事情,部门之间怎样协调,需要政府统筹解决。”他说。

在条例草案中,细化了教育、公安等政府部门的职责,并明确提出校车享有的优先权。对此,网友们表示支持。“沧浪之水”建议,校车安全要把好三关:一是审批关,审核车子是否安全、司机是否合格;二是使用关,监督学校及司机按规定使用,不超载、不违章驾驶;三是监督关,政府尤其是交警严格监督,发现违规要严厉处罚。

看到条例草案对校车司机的规定条款后,袁干军说,“不是有驾照的人都能开校车,他们应该热爱教育事业,有一定道德品性,有相当好的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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