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àng dū
注音:ㄓㄤˋ ㄉㄨ
繁体:
谓受杖刑处罚。《南史·萧琛传》:“奉敕之后,已行仓部郎 江重欣 杖督五十,皆无不人怀惭惧。”《隋书·刑法志》:“凡在官身犯,罚金。鞭杖杖督之罪,悉入赎停罚。”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