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á shǒu
注音:ㄈㄚˊ ㄕㄡˇ
繁体:
犹罪魁。《三国志·魏志·文德郭皇后传》:“今世妇女少,当配将士,不得因缘取以为妾也。宜各自慎,无为罚首。”《晋书·庾纯传》:“是为 公旦 立法,还自越之; 鲁侯 为子,即为罚首也。”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