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á sā
注音:ㄓㄚˊ ㄙ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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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语的音译。意为法令。《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亦有“法律”、“条例”、“政治”等义。 南宋 嘉泰 二年(公元1202年),蒙古部始有札撒。 开禧 二年(公元1206年), 蒙古汗国 建立后,渐趋完备,设专人执掌,立“青册”,以 畏兀儿 字记蒙古语,逐渐演变为成文法,称“札撒大典”。每逢新汗即位、诸王集会、军队调动等国家大事,均聚众颁读,按律遵行。在现代蒙古语中,此词只有“政权”、“政务”、“政府”等义。《元史·大宗纪》:“秋八月己未……始立朝仪,皇族尊属皆拜。颁大札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