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èr xìng
注音:ㄦˋ ㄒㄧㄥ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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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缔结婚姻的男女二家。《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汉 焦赣 《易林·夬之复》:“ 姬 姜 既欢,二姓为婚。”
(2).指两个封建王朝。《汉书·龚胜传》:“今年老矣,旦暮入地,谊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宋书·袁粲传》:“ 粲 自以身受顾託,不欲事二姓,密有异图。” 宋 胡仔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陶靖节》:“寧有 晋 未禪 宋 ,輒耻事二姓,所作诗但题甲子,而自取异哉?”
(3).指两个夫家。 元 陈樵 《节妇赋》:“予敢辱先人之教兮,以一身而事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