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ā chén
注音:ㄈㄚ ㄔㄣ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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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日。《旧唐书·职官志三》:“﹝御史臺﹞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勾检稽失。”《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臺﹞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覈臺务。”参见“ 发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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