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ǎi àn
注音:ㄉㄞˇ ㄢˋ
繁体:
逮捕归案。 清 黄式权 《淞南梦影录》卷一:“苟为捕房访闻,无不即时逮案。” 徐特立 《致张敬尧的公开信》:“该局队兵奉令逮案,路仅半里,每名路费一元,名曰草鞋钱,路远照加。”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