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ǎ kē
注音:ㄈㄚˇ ㄎ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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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刑法条例。《后汉书·郭躬传》:“ 躬 奏讞法科,多所生全。” 南朝 陈 徐陵 《谢儿报坐事付治中启》:“儿 报 不能谨洁,敢触严网,右趾铁繫,事允法科。”《宋书·明帝纪》:“夫愆有小大,宪随宽猛,故五刑殊用,三典异施。而降辟次网,便暨钳挞,求之法科,差品滋远。”
(2).旧制大学七科之一。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 鲁迅 《三闲集·我和<语丝>的始终》:“但自己卖报的成绩,听说并不佳,一纸风行的,还是在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
(3).佛教指戒律。 南朝 齐 萧子良 《奉养僧田门》:“心乖理义,行越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