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ī xiàn shì
注音:ㄓㄧ ㄒㄧㄢˋ ㄕㄧ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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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官代行县令职务称“知县事”。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 唐 制,县令闕,佐官摄令曰知县事。 李翱 任工部,誌文云‘摄 富平 尉知县事’是也。”参见“ 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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