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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含义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的作用
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1)一次凭证:一次凭证是指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记录若干项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种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企业有关部门领用材料的“领料单”、职工“借款单”。购进材料“入库单”以及根据账簿记录和经济业务的需要而编制的记账凭证,如:“材料费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凭证。
(2)累计凭证:累记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月为限)连续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的自制原始凭证,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而分次进行的。如“限额领料单”是累计凭证。
(3)汇总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反映相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汇总编制而成的自制原始凭证,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总括发生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既可以以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又便于进行经济业务的分析比较。如。“工资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发料凭证汇总表”等都是汇总原始凭证。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2)专用凭证: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签章、凭证附件。
原始凭证附加条件
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有以下的附加条件: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5.销售货物发生退口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6.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即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要求;原始凭证上填列的内容、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伪造凭证。
2.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必须符合手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审核,签名盖章。
3.手续要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要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要及时。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
[1](1)一次凭证的填制方法。
一次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
(2)累计凭证的填制方法。
累计凭证是在一定时期不断重复地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它是由经办人每次经济业务完成后在其上面重复填制而成的。
(3)汇总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
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会计的实际工作日,为了简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将一定时期若干份记录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一张汇总凭证,用以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原始凭证是有关责任者根据经济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的。
(4)记账编制凭证的填制方法。
记账编制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一定时期内某一账户的记录结果,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归类、整理而编制的,以满足会计核算或经济管理的需要。
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企业同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由外单位的经办人员填制的。外来原始凭证一般由税务局等部门统一印制,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由经济单位印制,在填制时加盖出据凭证单位公章方有效,对于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复写纸套写。
原始凭证的审核
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否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如在审核原始凭证中发现有多计或少计收入、费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滥发奖金、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不仅不能作为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而且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否违反该原则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突击使用预算结余购买不需要的物品,有对陈旧过时设备进行大修理等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不能作为合理的原始凭证。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有否应填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无填证单位或制证人员签章,业务内容与附件不符等情况,不能作为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
4.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误。如经审核凭证后确定有业务内容摘要与数量、金额不相对应,业务所涉及的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符,金额合计错误等情况,不能作为正确的原始凭证。对于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有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符合有关规定,就一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编制记账凭证。
检查原始凭证的方法
检查原始凭证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利用查账人员的经验,对凭证中所列各要素进行审阅,视其是否存在异常之处,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错弊;或将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视具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的性质和原因;或者将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的相同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寻找其中存在的明显变化,分析其是否具有业务依据和正当原由。
原始凭证数量繁多,来源各异,查账人员不可能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常见的形式是采取抽样检查法,即按照一定标志和规律,从凭证总体中抽出其中一部分进行检查,并以此推断总体特性。
在原始凭证的检查中,审阅法和抽样法在诸多查账方法中居主导地位,常常为查账人员首选。另外,查账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分析,还可以使用复核法 (对原始凭证所记录反映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重复验算)、核对法(主要指h1证核,即将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推测和判断(对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进行合理假设,并据以判断其结果.特别是在发现凭证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真实面貌时)、询问与函证法(对有关实物进行审查盘点,以证明原始凭证所记录的数量和金额的正确性)、实物鉴定法(对有疑问的原始凭证,如其真实性存在问题,是否被篡改等,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鉴定,以鉴别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其主要方法有物理鉴定、化学鉴定和法律鉴定)等等。
原始凭证中的错弊
原始凭证舞弊是指篡改、伪造、窃取、不如实填写原始凭证、或利用旧、废原始凭证来将个人所花的费用伪装为单位的日常开支,借以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例如某企业领导通过篡改凭证接受人将自己子女上学的费用作为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入账。例如某秘书从不法分子手中购得假空白发票填上后到厂里报销人账。例如在复写纸下垫一张白纸,使原始凭证的正、副联的数字内容不一致,像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与客户勾结,将客户持有的抵扣联的数额写大,让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变大,而本企业持有的存根联上则据实记录,保持正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客户单位弄虚作假多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好处”则与开票单位分享。
发生在原始凭证中的错误主要是把原始凭证中各项内容错记。例如把原始凭证的接受单位和人员弄错;或把日期记错,造成会计分期中出现跨期事项,使得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或把数量、价格的小数、位数、单价弄错,使得金额出现偏差;或使用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按要求使用印鉴,原始凭证编号不连续等等。
原始凭证错误的危害
原始凭证中的错误虽然不是故意行为,但其危害很大,如原始凭证的印鉴错误会使单位财会人员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原始凭证中的金额,计量单位错误会导致多付或少付货币;错误的日期会影响该项业务的正确归属期。
原始凭证错弊的鉴别
不论原始凭证舞弊采用什么方式,其原始凭证上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出以下特点中的一点或几点。
(1)对刮、擦、用胶带拉扯的原始凭证,其表面总会有毛粗的感觉,可用手摸,背光目视的方法检查出来;对用“消字灵”等化学试剂消退字迹而后写上的原始凭证,其纸张上显示出表面光泽消失,纸质变脆,有淡黄色污斑和隐约可见的文字笔画残留,纸张格子线和保护花纹受到破坏,新写的字迹由于药剂作用而渗散变淡等特征中的一条或几条。
(2)对添加改写的原始凭证,其文字分布位置不合比例,字体不是十分一致,有时出现不必要的重描和交叉笔画。
(3)对于冒充签字的原始凭证,其冒充签字常常在笔迹熟练程度、字形、字的斜度、字体方向和形态、字与字、行与行的间隔、字的大小,压力轻重,字的基本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有时可以通过肉眼观察发现。
(4)对于伪造的原始凭证可以通过对比原始凭证的防伪标志来鉴别。
对于以上四种舞弊手法,如属必要,可请公安部门运用特定的技术进行鉴别。
(5)凭证明显不规范,要素不全,经常缺少部分要素,其关键要素经常出现模糊,让人对其经济业务活动的全貌感到模糊。例如购买办公用品(实为购买个人消费品)的假凭证,往往只注明“办公用品”,而不注明到底购买了什么办公用品,其规格、型号、品种、数量如何。
(6)其金额往往只有一个总数,而没有分项目的明细,经不起推敲。
(7)原始凭证的经手人经常含而不露,有时有名无姓或有姓无名,如果仔细追问很可能查无此人。
(8)原始凭证上的时间与业务活动发生的时间及以后的入账时间相距甚远。
(9)主要业务凭证与其他相关的凭证不配套,有时只有其中一部分,而没有另一部分。如销售货物只有销售发票而无发货单据、托运证明、出门单、结算凭证等。
(10)凭证的形式不规则,以非正规的票据凭证代替正规的原始凭证。例如用货币收付凭证代替实物收付凭证;以自制凭证代替外来凭证;以非购销凭证代替购销凭证等。
另外,原始凭证的内容、结算方式、资金流向与对方单位等处都可能存在着异常。
怎样处理记账凭证的附件?
在实际工作中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种类繁多,为了便于日后的装订和保管,在填制记账凭证的时候应对附件进行必要的外形加工。过宽过长的附件,应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折叠。折叠后的附件外形尺寸,不应长于或宽于记账凭证,同时还要便于翻阅;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响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过窄过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装订时,应进行必要的加工后再粘贴于特制的原始凭证粘贴纸上,然后再装订粘贴纸。原始凭证粘贴纸的外形尺寸应与记账凭证相同,纸上可先印一个合适的方框,各种不能直接装订的原始凭证,如汽车票、地铁车票、市内公共汽车票、火车票、出租车票等,都应按类别整齐地粘贴于粘贴纸的方框之内,不得超出。粘贴时应横向进行,从右至左,并应粘在原始凭证的左边,逐张左移,后一张右边压位前一张的左边,每张附件只粘左边的0.6一1厘米长,粘牢即可。粘好以后要捏住记账凭证的左上角向下抖几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后还要在粘贴单的[2][3][4]空白处分别写出每一类原始凭证的张数、单价与总金额。
例子
如某人报销差旅费,报销单后面的粘贴单附有0.5元的市内公共汽车票20张, 1元的公共汽车票12张,285元的火车票1张,869元的飞机票1张,就应分别在汽车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0.5×20=10元,1×12=12元,在火车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285×1=285元,在飞机票一类下面空白处注明869×1=869元。这样,万一将来原始凭证不慎失落,也很容易查明丢的是那一种票面的原始凭证,而且也为计算附件张数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