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án fǎ
注音:ㄈㄢˊ ㄈㄚ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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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代明矾生产运销的法规。《宋史·食货志下七》:“知 庆州 王广渊 言:‘ 河东 ,矾为利源之最,请 河东 、 京东 、 河北 、 陕西 别立矾法,专置提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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