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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规曹随(蕭規曹隨)
汉 扬雄 《解嘲》:“夫 萧 规 曹 随, 留侯 画策, 陈平 出奇,功若 泰山 ,响若阺隤,唯其人之赡知哉,亦会其时之可为也。”按, 萧 指 萧何 , 曹 指 曹参 。 汉 初 萧何 为丞相,制定律令制度,后 曹参 继 萧何 为相,完全根据 萧何 的成规办事。后以“萧规曹随”比喻按照前人的成规办事。 孙中山 《自传》:“丙辰之役,以为但使 袁世凯 取消帝制,则 民国 依然无恙,其他 袁世凯 所遗留之制度,不妨 萧 规而 曹 随,以 袁世凯 所为,除帝制外,无不宜于 民国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