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注音:
繁体:打野鷄
1.方言。旧社会指嫖宿在马路上拉客的私娼。《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一回:“大凡在船上当职事的人,一到了码头,便没魂灵的往岸上跑:也有回家的,也有打茶围、吃花酒的……也有打野鷄的。”《海上花列传》第十回:“ 张蕙贞 搭倒勿是朋友,俚乃自家去打个野鷄!”2.指妇女秘密卖淫。 萧军 《五月的矿山》第六章:“她给一个国民党的官员做过小老婆,国民党跑了,就甩了她……她就到处‘打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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