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uī lǐ
注音:ㄓㄨㄟ ㄌㄧ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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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处理。《元典章·户部七·仓库》:“照会既给,交关之后,若有短少滥伪之物,并於新官名下追理。”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詔问印与丝纶簿,今不知安在,令言者自来追理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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