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注音:
繁体:
兴微继绝(興微繼絶)
使衰落了的振兴起来,中断了的延续下去。 汉 应劭 《风俗通·过誉·南阳五世公》:“主簿 柳 对曰:明府谨终追远,兴微继絶。” 南朝 梁 任昉 《<王文宪集>序》:“拔奇取异,兴微继絶。”参见“ 兴灭继絶 ”。
©2019 学门教育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19034508号-2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