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谢迁在京口遇到同乡,得知自己曾孙的消息后所作。诗中洋溢着喜悦与自豪之情。
首联“人报丹山又一雏,客途尊酒足欢娱。”写出了听到好消息时的喜悦心情。丹山之雏,比喻新生的曾孙,如同丹山之鸟,充满生机与希望。客途尊酒,指在旅途中与友人共饮,庆祝这一喜讯,表达了诗人与同乡之间的深厚情谊和共同的欢愉。
颔联“传家敢谓多阴德,对镜无烦镊白须。”则表达了诗人对自己家族传承的自豪感。他不认为自己的德行有多深,但能有这样的后代,足以证明家族的福泽。对着镜子,他也不需要烦恼去镊掉白发,因为这代表着岁月的痕迹,同时也是家族延续的象征。
颈联“归去庭前添玉树,闲来掌上弄明珠。”进一步描绘了家庭的幸福与和谐。玉树喻指优秀的后代,明珠则是珍贵的象征,表达了诗人对于未来家庭成员的期待与珍视。归去庭前添玉树,意味着家中将增添新的光彩;闲来掌上弄明珠,则是形容在闲暇时光里,与孩子们相处的温馨场景。
尾联“郑公事业吾惭比,旧笏惟应付阿谟。”以郑公自比,表达了对郑公事业的敬仰,同时也谦虚地表示自己的成就无法与之相比。旧笏,古代官员的笏板,这里指代过去的功绩或职位。付阿谟,意为交给子孙,体现了对家族未来的责任感和传承的重视。
整体而言,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情感描绘和生动的比喻,展现了诗人对家族传承的自豪、对后辈的期待以及对过往成就的谦逊态度,充满了浓厚的家庭温情和历史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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