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诗人罗钦顺为庆祝弟弟新居落成所作。诗中描绘了新居的雄伟壮观,与世并存,宋朝的遗迹依然环绕着城市,彰显出地点的灵气与人物的杰出。诗人认为,心怀远大者,梦境也应纯净。春天的酒香与悠长的日光,让花儿得以盛开;清晨微风轻拂,檐下喜鹊双鸣,一片祥和。百年来的事业虽已过去,但留下无尽的价值,行善之事,不论大小,都值得赞扬,如同取卫荆一般,寓意深远。整首诗意境高远,情感真挚,展现了诗人对弟弟新居的赞美以及对生活的深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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